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整理稿)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0号)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十条 文博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本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各档次专业职务的最低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 文博管理员
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第十二条 助理馆员
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助理馆员职务:
(1)具有中国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古代文物或革命文物的基础知识、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初步掌握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和文物征集、保管、整理研究或群众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从事考古工作的,要具有中国考古学基础知识并初步掌握田野考古的方法。
(2)在有经验的研究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能够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或调查报告;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草拟陈列设计方案;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写出一般的清理发掘简报。
(3)具有一定的古代汉语水平,能阅读一般历史古籍,会使用本专业的工具书,并精通一门外语。
第十三条 馆员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论员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
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馆员职务;
(1)具有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严谨,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一些较好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2)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的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独立从事陈列设计工作,熟练地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严格按照科学操作规程,独立进行古墓葬的发掘和古遗址的试掘工作。
(3)能够借助字典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较高的古代汉语水平。从事少数民族文博业务研究的人员,还应懂得本专业的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字。(闽人发[2004]145号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第十四条 副研究馆员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二至三年,成绩显著,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了解和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研究馆员职务:
(1)在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发表过水平较高的论文与专著,或对某种古代文物有很高的鉴定水平。
(2)对博物馆陈列中某些重大总是有较深的研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成绩显著。从事考古工作的,要有丰富的田野考古经验,能主持重要的考古发掘工作。
(3)能够培养、指导青年研究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或博物馆的陈列设计工作。
(4)熟练的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第十五条 研究馆员
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成绩(包括论著)卓著,证明具有比副研究馆员更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专业工作能力,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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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研究馆员职务:
(1)对本专业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学术上造诣较深。
(2)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的科研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专著,或对某一种古文物有很高的鉴定水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声望。
(3)能指导大型博物馆陈列的总体设计或科学研究工作,在培养科学研究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对文物博物馆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4)熟练的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10号)
四、任职基本条件
评审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各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全面坚持《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业绩、学历、任职年限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并根据下列补充规定掌握实施。
(一)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担任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事业积极工作。不符合本条件者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条件要求:
l、管理员: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群众文化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者,经考核能承担文博、群文管理员职责。
2、助理馆员:具有文博、群文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本专业有关工作方法技能,能承担本职工作任务,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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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草拟设计(活动)方案,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调查报告和简报。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要求;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四年,经评审考察合格能承担文博、群文助理馆员者。
3、馆员:具有文博、群文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熟悉群众文化工作的基本规律,对某项文学艺术专业有较高组织指导水平;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能力,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上撰写发表过本专业的论文和调查报告。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馆员三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工作五年者,经考核评审能承担文博、群文馆员职责。
4、副研究馆员:具备文博、群文工作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某一学术领域或某一文化艺术有专门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创作成果;对所管理的文物具有很高的鉴别能力,能准确执行文物政策法令;能周密切实审定本专业的业务培训计划,指导授课、编写教材,培养与指导青年文博、群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技术性工作。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二年以上;获硕士学位任馆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毕业任馆员五年以上者,经考核评审能承担文博、群文专业副研究馆员职责。
5、研究馆员:担任文博、群文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在主持、指导、组织文博、群文工作方面成绩卓著,有高水平的论文或论著或突出的创作成果,证明具有比副研究馆员更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专业工作能力,在本专业中有较高威望者,经评审合格可申报文博、群文研究馆员职务。
(三)外语要求:按照闽职改字(1992)204号和(1993)006号文件规定要求申报文物博物(含群众文化)专业的高、中级职务人员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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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改办组织的外语或古汉语统考,其成绩取得及格或合格者。【现已不作此要求】
(四)考核成绩要求:凡申报评审文博、群文专业职业的对象,应注重工作实绩的考评,依照职务等级分别进行严肃、认真的年度考核工作。任期考核成绩优良者,方可评聘高一级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申报中级专业职务前,年度考核必须是优良;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要近二年考核优秀。
(五)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文博、群文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提交本人从事本专业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为推荐评审依据。
1、申报文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所办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出版过三篇以上具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考古发掘报告、民族、人类学专著一至二部(合著者要注明自己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或组织实施过大型文物陈列展览或大型的考古发掘,其成果和社会效益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获得国家四等、省(部)级三等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2、申报文博、群文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省级以上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发表过本专业一至二篇较好的社科论文、调查报告;或在省级以上文艺刊物,或在省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中发表、演出、展出二篇以上文艺作品,并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完成本专业的工作能力,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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