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简报2008年第44期
中国文明网 www.wenming.cn 2009-01-20 来源: 中央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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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 中央文明办 2008年11月12日
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年\\[2008\\]6号)提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任务作如下分工(列在分工项目责任单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创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
1、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2、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文联、中国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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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力度
1、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关工委、中国红十字总会
2、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民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3、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全社会作出示范。
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全国关工委 (三)在实践中培养志愿服务意识
继续发现和培养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志愿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把志愿精神的种子播撒到人们心中。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
二、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一)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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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全国关工委 2、组织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政法委、科技部、司法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 3、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 4、组织开展窗口行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民用航空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
5、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着眼于扶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红十字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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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民政部、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 (三)着眼于大型社会活动顺利进行开展志愿服务 1、组织开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 2、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科协、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 (四)着眼于应急救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动员志愿者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
2、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纳入政府应急反应体系,依托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专门学会,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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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一)规范招募和注册
1、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全国关工委
2、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依托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的全国性志愿者组织,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整合志愿服务资源。
责任单位: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 (二)加强培训和管理
1、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
2、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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