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学历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电 话 近期 半年内 照片 报考类别 职称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工作年限 档案管理号 工作单位 免试部分科目 (考2科)条件 报 考 药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省药监局审批意见 科 学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目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单位意见: 市州职 改办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说明:1、档案管理号:新考生不填,老考生必须准确填原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2、报考类别:填涂26。 3、报名点代码:填涂0601。 4、报考专业:药学为01,中药学为02。 5、报考级别: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填涂2(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不免考人员填涂4。 录入报考信息以本人填涂的为准,责任自负。《信息卡》背面照片必须在线框内粘贴平整。
200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了解和掌握报考条件,如实申请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通知,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考所需材料,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在《报名表》和《信息卡》上准确填涂自己的报考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3、在参加全国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水平考试中,由于违纪被处理尚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4、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如考前临时丢失,持当地派出所出具并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可先参加考试,考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核实确认,如逾期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确认,考试成绩无效。
5、开考后,应试人员要在试卷本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和准考证号码信息,在答题卡(本)指定位置按要求准确填涂姓名、级别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6、请应试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所列的时间、考场和座位号参加考试。
7、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并本人签字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本)带出考场,违者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