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

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79]教计字489号等

【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79.11.27 【实施日期】1979.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 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 (1979年11月27日 (79)教计字489号 (79)财事字339号 (79)劳总薪字163号)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现将《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和一九七九年两个月班主任津贴经费指标××万元一并下达,请按照执行和妥善安排。

根据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对班主任工作的规定,为了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十一月开始,在公办教师(即国家职工)中试行班主任津 1 / 2

贴。办法如下:

一、班主任应挑选工作好、思想好、作风好,具有一定教学水平、管理学生经验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按照择优任用的原则,每学年经过教师评议一次,由学校领导批准。

2 / 2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79]教计字489号等【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已变更)【发布日期】1979.11.27【实施日期】1979.11.01【时效性】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aase2tv6t2xn8u9whcj4n25q6ny0j004h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