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179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目 录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二、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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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1796号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4月28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0]0024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就绿茵生态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绿茵生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绿茵生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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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0]001796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对绿茵生态公司实施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绿茵生态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杨卫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哲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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