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①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②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③ 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④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⑤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总监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部为主,生产车间、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负责实施。
八、备品备件的管理
1、 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2、 备品备件由生产部部长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5、生产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部部长提出申请,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班长提出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7、生产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九、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部和财务中心共同进行。
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7、 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十、 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部制订,报公司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