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势力对下游企业产品质量创新激励的影响
郭晓玲1, 李 凯1, 农 蓓2
【摘 要】 构建了由垄断制造商和下游寡头竞争企业组成的纵向产品质量差异化模型,考察下游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大规模企业在具有市场势力前后,各交易主体的质量创新激励问题和市场均衡结果的变化情况.研究表明,当下游不同质量水平的企业均无市场势力时,任何一方的产品质量提升均会激励其竞争对手的创新积极性;当下游大规模企业具有市场势力且与上游制造商进行合作谈判时,下游两家企业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均随市场势力的增强而有所降低.与此同时,合作谈判交易模式前后,下游两家企业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以及市场销量的变化情况均取决于买方市场势力的大小,而小规模企业的市场销量与利润收益始终保持不变. 【期刊名称】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年(卷),期】2019(040)008 【总页数】8
【关键词】关 键 词: 买方市场势力;Bertrand竞争;质量创新;创新激励;合作谈判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472032,71873026).
产品质量差异化是市场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企业的产品质量创新不仅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现实中,具有高质量产品的大规模企业往往由于研发、促销、服务等策略不仅能够在市场中建立竞争优势,还能够在产业链纵向交易过程中攫取买方市场势力,具体表现为大规模企业通常利用其服务质量与规模经营优势向上游供应商索取优于其竞争对手的合约条款,如批发价格折扣、收取通道费、利润共享等.Apple Watch 凭借卓越
的品牌价值与优秀的产品设计攫取了巨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在与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交易谈判过程中,能够获得排他交易、延期付款、择优筛选等有利于自身交易的条件;大众汽车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与优秀的产品质量,在全球零部件采购方面获得成本竞争优势.
质量创新是指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以及客户满意度的过程,最终实现消费者效用与支付意愿最大化.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高,提升产品质量、增加质量创新投入已逐渐成为企业在竞争过程中获取支配性市场地位的重要影响因素,无论是对企业利润空间的提升还是产品质量的改进均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基于此,本文从纵向创新视角出发,通过建立下游企业Bertrand竞争时的产品质量创新模型,比较分析下游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大规模企业有、无买方市场势力两种情况对于企业质量创新激励以及市场均衡结果的影响.
1 相关文献综述
关于产品差异化与技术创新方面的相关研究一直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以往文献多基于横向差异化模型研究产品定价、市场环境、销售策略等竞争性行为与产品差异化程度之间的互动关系及经济效应[1-2].近些年,随着产业链纵向关系的不断演化,越来越多的文献开始基于纵向差异化模型研究产品质量创新与合作研发问题[3-4].Tse[5]基于纵向差异化模型考察了产品差异化对企业创新研发激励的影响.Motta[6]在同时考虑固定成本与边际成本因素的情况下,比较分析了纵向差异化市场中不同的市场竞争方式和竞争环境对生产不同产品质量的企业的利润空间、社会福利以及消费者剩余的影响.Heeb[7]构建了一个上游垄断、下游寡头竞争的纵向市场结构,在同时考虑横纵二维产品差异化因素的
情况下, 研究上游必需品市场与下游互补品市场实施纵向一体化策略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纵向一体化策略能够促进企业增加自身的创新投入,但会对竞争对手的创新投入产生抑制作用,且生产低质量产品的企业由于无竞争优势最终被排挤出市场,降低了产品横向多元化.
綦勇等[8]基于下游产品差异化的纵向市场结构模型,比较分析了纵向分离与纵向一体化决策对下游不同质量产品企业的创新激励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纵向一体化决策能够推动下游一体化企业的创新研发,但会抑制竞争对手的创新投入. 李凯等[9]基于非合作零供关系的假设条件,考察了零售商抗衡势力对制造商质量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上游制造商的质量创新投入随着下游买方抗衡势力的增强而降低.
随着下游以大型零售商为代表的企业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高,由质量差异化导致的买方市场势力成为纵向交易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不仅会对产品的市场价格、企业的交易合约等短期决策产生影响,还会对企业创新投入这一长期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已有文献对产品纵向差异化以及企业创新激励问题展开研究,但考虑买方市场势力对下游企业质量创新影响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鉴于此,本文基于产业链上、下游之间进行合作谈判的研究框架,假设下游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大规模企业具有市场势力,并通过利润分配比例来反映其谈判议价能力的大小,考察产品质量纵向差异化背景下市场势力对下游企业批发价格、利润空间以及创新激励问题的影响.
2 基本模型
本文构建了一个两层纵向市场结构模型,即假设产业链的上游存在一家垄断供应商M,下游存在两家拥有相同技术且生产最终产品的小规模企业D1和大规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