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刑诉期末简答1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另外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辩护人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充当辩护人,出席法庭为自己辩护。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能充当辩护人者: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2)本案的证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辩护人;

(3)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活动有牵连的人;

(4)现职的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

(5)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以外的人担任辩护人时,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辩护律师在刑诉中的权利(与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区别开):

(1)独立辩护权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非律师辩护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且不能收取辩护费用)

(4)提出意见权

(5)获得通知权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7)经被告人同一,提出上诉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也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8)申请取保候审,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非律师辩护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但有变更、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9)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

(10)拒绝辩护权(分清律师拒绝辩护权与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

(11)根据2012年刑诉法的修改,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手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12)根据2012年刑诉法的修改,辩护人还有权申请回避

(13)根据2012年刑诉法的修改,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辨认

(8)技术侦查措施

(9)通缉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有逮捕必要的。

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法定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财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

(1)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的

(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5)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即预备犯的行为

(6)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中止犯得行为

(7)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即从犯的行为

(8)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即胁从犯得行为

(9)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

存疑不起诉:

是指案件经过第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开庭前的准备有哪些: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长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3)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5)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6)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

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7)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确定的案件范围:

1、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由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告诉。如果自诉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诉期末简答1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另外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a5s75gpi43ibqw7s1xb7s7tu43ow500tp0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