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4.5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 值 建筑物名称 值 住宅、宾馆、医院、疗养院、幼儿园、养老院的卫生间 1.5 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公共盥洗室和厕所间 2.0~2.5 注:如计算所得流量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排水流量累加值时,应按卫生器具排水流量累加值计。
4.4.6 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职工食堂或营业餐厅的厨房、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候车(机、船)等建筑物的生活管道排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4.6)
式中 - -计算管段排水设计秒流量(L/s); - -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排水流量(L/s); -- 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 卫生器具的同时排水百分数,按本规范第3.6.6条采用。冲洗水箱大便器
的同时排水百分数应按照12%计算。
注:当计算排水流量小于一个大便器排水流量时,应按一个大便器的排水流量计算。
4.4.7 排水横管的水力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4.4.7)
式中
--速度(m/s); - -水力半径(m);
--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的坡度; - -粗糙系数。铸铁管为0.013;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为0.013~0.014;
钢管为0.012;塑料管为0.009。
4.4.8 居住小区生活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宜按表4.4.8确定。
表4.4.8 居住小区室外生活排水管道最小管径、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管别 接户管 支管 干管 管材 埋地塑料管 混凝土管 埋地塑料管 混凝土管 埋地塑料管 混凝土管 最小管径(mm) 160 150 160 200 200 300 最小设计坡度 0.005 0.007 0.005 0.004 0.004 0.003 0.55 0.5 最大设计充满度 注:接户管管径不得小于建筑物排出管管径。
4.4.9 建筑物内生活排水铸铁管道的最小坡度和最小设计充满度,宜按表4.4.9确定。
表4.4.9 建筑物内生活排水铸铁管道的最小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管径(mm) 50 75 100 125 150 200 通用坡度 0.035 0.025 0.020 0.015 0.010 0.008 最小坡度 0.025 0.015 0.012 0.010 0.007 0.005 最大设计充满度 0.5 0.6 4.4.10 建筑排水塑料管排水横支管的标准坡度应为0.026。排水横干管的坡度可按表4.4.10调整。
表4.4.10 建筑排水塑料管排水横干管的最小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外径(mm) 110 125 160 200 最小坡度 0.004 0.0035 0.003 0.003 最大设计充满度 0.5 0.5 0.6 0.6 4.4.11 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4.4.11-1~表4.4.11-4确定。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所连接的横支管管径。
表4.4.11-1 设有通气管系统的铸铁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排水立管管径(mm) 50 75 100 125 150 排水能力(L/s) 仅设伸顶通气管 1.0 2.5 4.5 7.0 10.0 排水能力(L/s) 仅设伸顶通气管 1.2 3.0 3.8 5.4 7.5 12.0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立管 — — — 10.0 16.0 28.0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立管 — 5 9 14 25 表4.4.11-2 设有通气管系统的塑料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排水立管管径(mm) 50 75 90 110 125 160 注:表内数据系在立管底部放大一号管径条件下的通水能力,如不放大时,可按表4.4.11-1确定。
表4.4.11-3 单立管排水系统的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排水立管管径(mm) 75 100 125 150 排水能力(L/s) 混合器 — 6.0 9.0 13.0 塑料螺旋管 3.0 6.0 — 13.0 排水能力(L/s) 立管工作高度(m) 50 ≤2 3 4 5 6 7 ≥8 1.00 0.64 0.50 0.40 0.40 0.40 0.40 75 1.70 1.35 0.92 0.70 0.50 0.50 0.50 立管管径(mm) 100 3.80 2.40 1.76 1.36 1.00 0.76 0.64 125 5.00 3.40 2.70 1.90 1.50 1.20 1.00 150 7.00 5.00 3.50 2.80 2.20 2.00 1.40 旋流器 — 7.0 10.0 15.0 表4.4.11-4 不通气的生活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注:1 排水立管工作高度,按最高排水横支管和立管连接处距排出管中心线间的距离计算。
2 如排水立管工作高度在表中是列出的两个高度值之间时,可用内插
法求得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数值。
3 排水立管管径为100mm的塑料管外径为110mm,排水管管径为150mm的塑料管外径为160mm。
4.4.12 大便器排水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00mm。 4.4.13 建筑物内排出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50mm。 4.4.14 多层住宅厨房间的立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4.4.15 下列场所设置排水横管时,管径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底层排水管道与其楼层管道分开单独排出时,其排水横支管管径可按表4.4.11-4中立管工作高度≤2m的数值确定。
2 公共食堂厨房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排除时,其管径比计算管径大一级,但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支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3 医院污物洗涤盆(池)和污水盆(池)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4 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3个以上的小便器,其污水支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5 浴池的泄水管管径宜采用100mm。
4.5 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4.5.1 排水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小区内排水管道,宜采用埋地排水塑料管、承插式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当居住小区内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时,生活排水管道应采用埋地排水塑料管。
2 建筑内部排水管道应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或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
铁管及相应管件。
3 当排水温度大于40℃时,应采用金属排水管或耐热塑料排水管。 4.5.2 室外排水管道的连接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检查井:
1 在管道转弯和连接支管处; 2 在管道的管径、坡度改变处。
4.5.3 室外生活排水管道管径小于等于15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20m。管径大于等于20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30m。
4.5.4 生活排水管道不宜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密闭措施。
4.5.5 检查井的内径应根据所连接的管道管径、数量和埋设深度确定。井深小于或等于1.0m时,井内径可小于0.7m;井深大于1.0m时,其内径不宜小于0.7m。
注:井深系指盖板顶面至井底的深度,方形检查井的内径指内边长。 4.5.6 生活排水管道的检查井内应做导流槽。
4.5.7 厕所、盥洗室、卫生间及其它需要经常从地面排水的房间,应设置地漏。 4.5.8 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附近地面的最低处。 4.5.9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4.5.10 地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优先采用直通式地漏。
2 卫生标准要求高或非经常使用地漏排水的场所,应设置密闭地漏。 3 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宜设置网框式地漏。 4.5.11 淋浴室内地漏的排水负荷,可按表4.5.11确定。当用排水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
表4.5.11 淋浴室地漏管径
淋浴器数量(个) 1~2 3 4~5 地漏管径(mm) 50 75 100 4.5.12 在生活排水管道上,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
1 铸铁排水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塑料排水立管宜每六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应设置检查口,当立管水平拐弯或有乙字管时,在该层立管拐弯处和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铸铁排水横管上,宜设清扫口。
在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塑料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3 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o的排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注:可采用清扫口的转角配件替代。
4 当排水立管底部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大于表4.5.12-1的数值时,应在排出管上设清扫口。
表4.5.12-1 排水立管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
管径(mm) 最大长度(m) 50 10 75 12 100 15 100以上 20 5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5.12-2的规定。
表4.5.12-2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管道管径(mm) 50~75 100~150 200 清扫设备种类 检查口 清扫口 检查口 清扫口 检查口 距离(m) 生活废水 15 10 20 15 25 生活污水 12 8 15 10 20 4.5.13 在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排水横管上设清扫口,宜将清扫口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且与地面相平。排水横管起点的清扫口与其端部相垂直的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
2 排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0.4m的距离。
注:可利用带清扫口弯头配件代替清扫口。
3 在管径小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应采用100mm直径清扫口。
4 铸铁排水管道设置的清扫口,其材质应为铜质;硬聚氯乙烯管道上设置的清扫口与管道同质。
5 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的连接管管件应与清扫口同径,并采用450斜三通和450弯头或由2个450弯头组合的管件。
4.5.14 排水管上设置检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上设置检查口,应在地(楼)面以上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2 埋地横管上设置检查口时,检查口应设在砖砌的井内。
3 地下室立管上设置检查口时,检查口应设置在立管底部之上。
4 立管上检查口检查盖应面向便于检查清扫的方位;横干管上的检查口应垂直向上。
4.6 通 气 管
4.6.1 生活排水管道的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
注: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可设置不通气立管。 4.6.2 下列情况下应设置专用气管:
1 生活排水立管所承担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当超过表4.4.11-1、表4.4.11-2中仅设伸顶通气管的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时,应设专用通气立管。
2 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建筑的生活污水立管宜设置专用通气立管。 4.6.3 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 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且横支管的长度大于12m的排水横支管; 2 连接6个及6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3 设有器具通气管。
4.6.4 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内,生活排水管道宜设置器具通气管。 4.6.5 建筑物内各层的排水管道上设有环形通气管时,应设置连接各层环形通气管的主通气立管或副通气立管。
4.6.6 伸顶通气管不允许或不可能单独伸出屋面时,可设置汇合通气管。 4.6.7 通气立管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和雨水,不得与风道和烟道连接。 4.6.8 在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吸气阀替代通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