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文本)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 (2)行政法; (3)行政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8)行政法律事实;
领会:(1)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行政法律事实的分类;
(5)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及各种情形; (9)行政法的几种法源形式; (10)行政法的特点; (11)行政法的分类; (13)行政法的作用。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法基本原则。 领会:(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及其具体要求;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表现及其具体要求。 第二编 行政法上的主体 第三章 行政主体概述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主体; (2)行政法主体; (3)行政职权; (4)行政立法权; (15)行政职责。
领会:(1)行政主体的特征;
(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4)行政职权的特征; (5)行政职责内容;
(6)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
应用:运用有关行政法上的主体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第四章 行政机关 考试要求:
识记:(1)国家行政机关; (3)地方行政机关; (7)首长制; (8)委员会制; (9)层次制; (10)职能制; (11)集权制; (12)分权制。
领会:(1)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2)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
(5)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8)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类型; (9)国务院拥有的行政职权;
(10)国务院的各组成部门及其各直属机构的职权范围。 第五章 公 务 员 考试要求:
领会:(1)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2)公务员的权利;
(6)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几种情况。 第六章 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授权; (2)被授权的组织; (3)行政委托。
领会:(1)行政授权的特征;
(2)被授权的组织的类型及其法律地位; (3)行政委托的特征;
(6)被委托的组织与被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第七章 行政相对方 考试要求:
识记:行政相对方。
领会:(2)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3)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第八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考试要求:
识记:行政法制监督。
领会:(1)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第三编行政行为 第九章 行政行为概述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行为; (6)不要式行政行为;
(7)抽象行政行为; (8)具体行政行为。 领会:(1)行政行为的特征;
(2)对行政行为进行分类的各种不同标准以及根据不同标准对行政行为所分的不同种类;
(3)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 (4)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6)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应用:运用有关行政行为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第十章 行政立法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立法; (8)行政立法主体。 领会:(1)行政立法的特征; (2)行政立法的分类; (3)行政立法的原则; (7)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步骤; (8)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几种形式。 第十一章 行政许可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许可; (9)排他性许可; (10)非排他性许可; (16) 行政许可设定权分配;
(17)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领会:(1)行政许可的特点; (2)行政许可的作用; (4)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5)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7)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种类; (9)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10)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 第十二章 行政强制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强制; (7)行政强制执行; (8)代执行; (9)执行罚; (13)即时强制。
领会:(4)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7)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第十三章 行政合同 考试要求:
领会:(1)行政合同的特征; (4)行政合同的缔结原则; (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 第十四章 行政指导 考试要求:
识记:(2)普遍的行政指导; (3)个别的行政指导; (5)调整性行政指导。 领会:(1)行政指导的特征; (4)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第十五章 行政处罚 考试要求:
识记:(1)行政处罚; (3)人身罚; (6)行为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