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颈项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
7.1工程概况
鹅颈项水电站位于峨边县金岩乡、大堡镇境内,为官料河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五级电站。电站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电站为低闸、右岸长引水隧洞、地面式厂房,装机36MW,闸址位于金岩乡黑竹沟温泉山庄下游520m,厂址位于大堡镇关庙河索桥下游侧右岸河边缘坡地段(杨村尾水电站库尾)。
7.2气象特征
官料河流域地处四川盆地至大凉山的过渡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受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四季分明,气候温热,雨量较丰沛。具有春迟、夏短、秋早、冬长的季节特点。河源地区海拔在2000m以上,具有高山气候性质,寒冷潮湿,下游夏热,潮湿多雨。据峨边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5.6℃,历年最高气温37.0℃(1992年8月31日),最低气温-3.2℃(1976年12月29日);多年平均降水量831.9mm,蒸发量在697.5~847.7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7.0%;多年平均无霜期280d;多年平均日照时数964.8h;多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17.0m/s。
峨边县气象站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见表(7-1)。
峨边县气象站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表
表7-1 月 1 项目 多年平均气温t(℃) 5.6 6.9 11.8 16.4 19.9 多年平均降水P(mm) 3.7 11.7 22.6 60.2 89.8 22.3 24.8 24.3 20.5 16.3 11.3 7.2 15.6 4.2 831.9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 107.0 194.8 179.2 87.3 48.5 22.9
7.3设计原则和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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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颈项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
鹅颈项水电站工程的消防设计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自防自救”的设计原则。考虑各建筑物、构筑物在厂区规划,厂房布置上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事故排油,事故排烟、自动报警,化学灭火、人工灭火等要求及按火灾危险级别及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在建筑物和设备的布置、安装、建筑物内装修、电缆敷设上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火灾发生。设置消火栓,水喷雾头,灭火器,沙袋等设备,以及必要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以达到一旦发生火灾,则能迅速灭火或限制其范围,疏散工作人员,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小到最小。 鹅颈项电站以下列规范作为设计、安装、调试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局部修订条文;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6、《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7、《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9、《电力设计典型防火规程》。
7.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类别
7.4.1为了保证电站防火安全,对电站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有严格要求。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规定,对本电站的耐火等级提出以下要求: 7.4.1.1主要生产建筑物和构筑物 1、主、副厂房及安装间二级; 2、中控室二级; 3、厂用配电室二级; 4、空压机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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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颈项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
5、室外主变场及升压站二级; 6、供、排水泵室三级; 7、机械修配室三级。
8、其余三级。
7.4.1.2辅助生产建筑物和构筑物
1、绝缘油、透平油室及油处理室二级; 2、其余三级。
7.4.2电站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及《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规范》(SDJ278-90)之规定,对电站火灾危险性类别提出以下要求:
7.4.2.1主要生产建筑物和构筑物 1、主、副厂房及安装间丁类; 2、中控室丙类; 3、厂用配电室丙类; 4、空压机室丁类;
5、室外主变场及升压站丙类; 6、供排水泵室戊类; 7、机械修配室丁级。 8、其余戊级。
7.4.2.2辅助生产建筑物和构筑物
1、绝缘油、透平油室及油处理室丙类; 2、其余戊类。
7.5消防规划
根据以上的消防设计原则,确定出本电站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进而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和设备布置的具体情况(各建筑物具体布置详见总布置图),确定消防总体设计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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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消防设施
主厂房、副厂房、绝缘油室等建筑设置普通消火栓灭火系统;在厂区内部及屋外电气设备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并设置一个事故集油坑;在各建筑物内部及电气设备周围配置各型灭火器及砂箱、铁锹、防毒面具等消防设备。水轮发电机组由厂家提供固定式灭火设备。 7.5.2消防监控系统设计
在易出现火灾的场所考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出现火警或火灾后,发出火警信号或音响,通知值班人员手动灭火,同时自动操作关闭进、排风门或风机,减少气流,易于灭火、防止串烟和火灾扩大。在事故后,需进行排烟时,可手动开启进、排风口和排风机,排至厂外。 7.5.3消防通道
厂区设有进厂公路和厂区内交通道路,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并在厂区设有回车场,消防车通过消防车道可到达主厂房、副厂房、绝缘油室、主变压器场、检修间等建筑物进行消防灭火。各主要通道及路口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7.5.4防火间距
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材料为混凝土或砖墙,均为非燃烧体且耐火等级较高。透平油室与主厂房之间设防火墙。副厂房与主厂房相邻的隔墙不设门窗等孔洞,满足防火间距要求;主副厂房、绝缘油室与主变的距离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其它各建筑物的间距,均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7.5.5消防知识培训
电站值守人员需接受灭火设备使用培训并负责防火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更换灭火剂。
7.6 机电设备消防措施及设备配置
中控室、10kV开关室、厂用屏室、厂用变室、电缆夹层、采用自动报警和灭火器;油处理室、油库采用移动灭火设备、挡油槛,并在下方设置事故油池;蓄电池室、空压机室等采用灭火器;发电机主层和安装间采用灭火器及消火栓;水轮发电机采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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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报警及消火栓;主变场采用事故排油,水喷雾固定灭火系统;电缆夹层采用防火涂料,自动报警、灭火器。当发生火灾,为值班工作人员能继续工作和疏散,在各配电室的主要通道均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灯及紧急通道指示装置。主要消防设备见表7-2。
7.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7.7.1消防给水
本电站消防水源来自机组技术供水系统,厂内消火栓用水直接取自机组技术供水,厂区消火用水用DN150钢管引至各用水点,并在主管上设置一台稳压泵,按规范配备一台牵引机动消防泵。 7.7.2消火栓设置 7.7.2.1主厂房发电机层
设置2套发电机消火栓,2套SN65室内消火栓。 7.7.2.2水轮机层
设置2套SN65室内消火栓。 7.7.2.3绝缘油室
设置1套SN65室内消火栓及1套室外消火栓SA100。 7.7.2.4厂区设置3套室外消火栓及2套水泵接合器。 7.7.3水喷雾系统
主变压器设置水喷雾系统,在变压器周围设置水喷雾头。
7.8消防电气
7.8.1消防电源
消防电源除交流电源外,还有直流备用电源。消防用电设备均按Ⅱ类供电负荷供电,采用单独供电回路,消防用电的线路采用阻燃电缆,并有严格的防火措施。 7.8.2主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标志配置
厂内照明系统为双电源互为备用。各重要场所和交通道设有直流事故照明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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