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NA签字确认合格后上报监理进行复核。监理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均经具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质量检验、试验项目、频次基本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据统计,各施工单位进行砂子、块石、碎石、水泥等原材料检验、试验共65批,砂砾石回填检测相对密度1102组,砂浆及砼试块203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5L223-2008及《堤规定,根1999一SL239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主要建筑物基础开挖宽度、高程、堤顶宽度、坡比等几何尺寸,共测量46点,均达到设计要求,建筑物外观质量得分率74.5%;堤身砂砾石回填相对密实度共抽检110点,其中l08点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率98%;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由监理和业主抽样送检,其中水泥、砂石、块石各取样3组,砂浆试块取样34组,经检测,所有送检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5.4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及较大质量缺陷。 5.5质量等级评定
白河县白石河城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3个单位工程质量全部
合格,其中1个优良。经安康市水利工程质监站核定3个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1个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经汉中市质监站核定,白河县白石河城关镇防洪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6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该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将抓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各参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力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方面法律法规。
项目法人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单位落实了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设立了专职安全员。项目法入会同监理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该项目.开工后,各施工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搞好文明工地建设,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督促完成工地现场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及时收集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建立了环境及文明工地检查机制,确保了现场文明施工。 7工程验收 7.1单位工程验收
2012年11月19日,项目办组织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成立了单位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工作组,安康市水利局、汉滨区水利局、白河县水利局派员列席了会议。验收工作组
讨论并通过了对该项目3个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质量等级全部合格,其中施工一标段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施工二、三标段质量等级为合格。单位工程验收后暂时移交白河县水利局管理。 7.2专项验收
2012年9月28日,白河县档案局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对工程档案进行了验收。结论为:白河县白石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和稃技档案分类大纲的要求. 进行分类组卷,科学确定了保管期限.符合科技档案的组卷、分类保管要求,档案通过验收。 7.3竣工验收自查
2012年10月26日,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竣工验收自查会议由项目法人代表王定明担任组长并主持会议,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参加,白河县财政局、白河县水利局派员列席。经与会代表检查,确认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已提交,防洪工程建设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建设任务,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所发现的问题已得到处理,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经与会代表讨论,通过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并对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作出安排。竣工验收的各类资料全部归档并于2012年9月28日通过白河县档案局专项验收;2012年9月19日竣工财务决算已通
过审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8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该项目除部分水保工程中植树种草尚未完成外,两次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9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9.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1)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为白河县水利局业务股,该股为白河县水利局 下属股室,办公场所位于白河县水利局。. (2)管理人员和经费
白河县水利局业务股目前在编职工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单位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按年度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 (3)承担白河县白石河城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运行管理任务后,工程的运行管理经费从县财政定额拨款支付,现正在申请办理。 9.2工程移交
该项目于2012年10月30日已全部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暂时移交白河县水利局业务股管理运行,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再正式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10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10.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2012年8月15日至16日,我县普降暴雨,清水河河水暴
涨。8月16日5时,白石河迎来本次降雨最大洪峰917m/s,洪水过后经现场检查,工程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310.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工程在建设期经历了“8.16”较大的洪水考验,该工程实施后,提高了白石河城关镇镇段防洪减灾能力,保护城关镇和公路村,1.2万人及92.7亩农田粮食安全,河道周围环境得到改善,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11.
工程完工后,2012年11月依照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组织有关对务管理人员编制了白河县白石河城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于2012年8月2日报送省水利厅财审处申请审计.
项目办编制的工程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2522.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投资2030.38万元,待摊投资491.69万元。受省水利厅委托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和陕西合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核定,工程完成投资为2485.72万元,核减工程投资36.35万元。 省水利厅9月19日以陕水财发【20l2】60号文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认为:项目基本完成批复建设内容,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按照“四制”进行建设管理。审计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12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