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第一章 建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 度,参考国家
劳动法之原则与精神而制订本工厂规范。
第二条 :本公司给予参与劳动享有平等就业, 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 全卫生、
保护的权利以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相对的工厂员工应当完成劳 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 :本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及工作过程中,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
.省籍.民族.性
别、宗教信仰 .性取向.年龄.残疾.血统.政治取向 .是否怀孕和婚姻状况等,不同而 受排斥与歧视,不得因其以上因素而不同而发生嘲笑 .骚扰和抵制等行为,各单 位不得因工作而影响其信仰和个人行为的行为, 并需考虑其民族的节日和个人习 惯,并在生活和习惯上予以考虑, 容许员工可以自由结社和参加相关社团组织等, 并提供相关工作方便等。
第四条 :本公司禁止各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 人事在招聘过程中必须 严格把
关,和确认需招聘人员的真实年龄,在招聘过程中必须询问、确认其人员 提供的个人讯息和身份证件 .相片 .出生年月的正确性,并通过网上居民信息进行 鉴别其真实的年龄和提供的讯息的符合性, 若非公司所能察知, 造成招聘人员失 误误招童工, 一经发现公司必须立即终止该员的工作, 并做好该员的思想工作和 教育宣导和说教, 并将其薪资结算清楚后, 由公司负责组织和安排专门的人员协 助和护送其该员的顺利返乡,并将其送至其监护人员手中,安排其就学,并负责 其就学学费和支付该员现有年龄到年满 16 岁期间的生活费用,其生活费用发放 标准按当地最低薪资标准予以支付等, 当该员年龄满 16 岁后,愿意来公司工作, 公司必须确保优先录取该员; 属于年满十六岁以上员工, 提供虚假证件和讯息等, 当时公司不能鉴别而造成人员相关责任, 本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衍生法 律责任与义务等。
第五条 :双方共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间遵循平等协商原则确立的劳动关系 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双方须严格遵守, 人事招聘经办人员要对其人事 资料上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必需确认,若资料不真实不予办理手续和录用。
第六条 :公司所有雇佣人员不予招聘临时工人, 只招聘劳动合同工人, 其试用期为一年劳 动合同期
限试用期为一个月,两年合同期限为两个月,依次类推,但试用期最长 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满工资标准的 80% ,且试用 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发放。
第七条 :公司确保所有人员其工作机会均等的原则,不得因其具疾病(乙肝或爱滋病)
.
宗教.政治信仰 .民族.性别.残疾.年龄.血统.已婚.怀孕等因素,而影响个人升迁和晋 级和录用,必须考虑其公平公正公开,实行机会均等的原则,不得因其具有不同 而进行语言、行为进行歧视和骚扰行为,不得因其非工作原因而辞退。
第八条 :在进行人员的招聘过程中,公司不对具有乙肝、艾滋病进行其专项检查,不会因 其此原因而
不予录用, 但本人在录用后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和卫生防护等工作, 避 免因个人原因造成他人传染, 属于怀孕的员工公司必须根据妇女防护法律、 法规 标准执行,在确认该员怀孕者,必须考虑其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适当考虑不加 班及劳动强度较轻的工作, 且招聘员工时及工作过程中, 公司不得进行怀孕体检 的制度规定等。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试用期满后, 均须申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不得不按规定不缴纳社 会保险,
且所有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施行福利制度, 参加社保员工全部由公司负责 承担,。
第十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与双方关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造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经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劳动关系可以解除。 6. 违背国家法令。
第二章 工作规范
第一条 :考核员工出勤作业, 是依据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管理员工日常化作业是依 据员工奖惩办法和一些加强严纪制约,请务必遵守。
第二条 :员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每周必须保障有一天休息;每日出勤时间 为上午
8:00 — 11:00,下午 12:00 — 17:00,期间每日上午及下午员工可自由休息 15 分钟但不刷
卡,工厂可视情况配合加班,时间为 18:00-21:00 ,实行自愿加 班原则,且每日加班时间
不得超过三小时,并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第三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员工, 本公司有合理的计件报酬标准制度给付, 并确保符合国家 劳动法律
规定最低保障工资以上标准支付, 即全勤每月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为 850 元/月。
第四条 :本公司依法于元旦休假一天、春节休假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 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
第五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 可以于休假期间与员工协商后, 员工配合出勤时日或延长 加班,并
给予加班费,即平时加班按小时工资 1.5 倍支付,休息日加班 2 倍,节 假日加班 3 倍支付,且所有计件工资人员最低小时工资保障标准不得低于 5.10 元/小时工资,不足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足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并根据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如食堂员工
必须佩带防滑鞋、口罩、制服及帽子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经过专 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人性化管理, 可自行参加工会组织及其他结社组织, 且公司所 有人事政
策均须经工会组织审查通过, 方可颁布执行, 所有部门人员不得有限制 员工自由的规定及自愿加班、自由饮水、入厕的规定;
第八条 :所有员工均有员工申诉的权利, 公司在所有车间及员工宿舍人员比较方便的地方 设置投诉
箱, 鼓励员工针对日常存在的问题点进行监督和投诉行为, 并不会因投 诉误解和错误追究其责任, 公司每月安排人事专职人员负责接收员工意见箱的投 诉信件,并登记备案,并在一个月内进行调查改善、结案,回复员工其员工投诉 的事项,若投诉信件未具名,公司以公告的方式反馈员工时序知悉,员工间发生 争议或对公司提出建议,当事人可向单位主管、人事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回应或 协商调解处理,若员工反映具有合理化的建议被采纳,公司对该员表彰奖励,若 有节约成本及费用的建议被采纳,可根据节约成本和费用的总费用的 1-
5% 进行
奖励,鼓励其行为,公司保护申诉人员的权益,保障申诉人员申诉事情的报复, 若公司一经发现因员工申诉造成遭到报复, 公司不管其级别和官职等一律必须严 肃处理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及干部不得以工作为由, 对同事进行性骚扰及虐待的情况, 若有发 现,情节
轻微的公司进行内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一律送交当地行政司法机 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任何人不得因反映其 情况处理后事后对其打击和报复, 若一经发现公司通报批评、 严重者予以结束劳 动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第十条:因公司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公司必须按照停工待料时间支付员工的工资,其支 付标准为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