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5 同一管节允许有两条纵缝,管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纵向焊缝的间距应大于 300mm ;管径小于600mm时,其间距应大于100mm。
4.2.2 管道安装前,管节应逐根测量、编号,宜选用管径相差最小的管节组对接。
4.2.3 下管前应先检查管节的内外防腐层,合格后方可下管。
4.2.4 管节组成管段下管时,管段的长度、吊距,应根据管径、壁厚、外防腐层材料的种类及下管方法确定。
4.2.5 弯管起弯点至接口的距离不得小于管径,且不得小于100mm。
4.2.6 管节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1 焊条的化学成分、机械强度应与母材相同且匹配,兼顾工作条件和工艺性; 4.2.6.2 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低合金焊条》的规定; 4.2.6.3 焊条应干燥。
4.2.7 管节焊接前应先修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钝边、间隙,应符合表4.2.7的规定;不得在对口间隙夹焊帮条或用加热法缩小间隙施焊。
电弧焊管端修口各部尺寸 表4.2.7
4.2.8 对口时应使内壁齐平,当采用长300mm的直尺在接口内壁周围顺序贴靠,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 倍壁厚,且不得大于2mm。
4.2.9 对口时纵、环向焊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9.1 纵向焊缝应放在管道中心垂线上半圆的45o左右处;
4.2.9.2 纵向焊缝应错开,当管径小于600mm时,错开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m,当管径大于或 等于600mm时,错开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
4.2.9.3 有加固环的钢管,加固环的对焊焊缝应与管节纵向焊缝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 100mm;加固环距管节的环向焊缝不应小于50mm; 4.2.9.4 环向焊缝距支架净距不应小于100mm;
4.2.9.5 直管管段两相邻环向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4.2.9.6 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缝。
4.2.10 不同壁厚的管节对口时,管壁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不同管径的管节相连时,当两管径相差大于小管管径的15%时,可用渐缩管连接。渐缩管的长度不应小于两管径差值的2 倍,且不应小于200mm。
4.2.11 管道上开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1 不得在干管的纵向、环向焊缝处开孔; 4.2.11.2 管道上任何位置不得开方孔; 4.2.11.3 不得在短节上或管件上开孔。
4.2.12 直线管段不宜采用长度小于800mm的短节拼接。
4.2.13 组合钢管固定口焊接及两管段间的闭合焊接,应在无阳光直照和气温较低时施焊。当采用柔性接口代替闭合焊接时,应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
4.2.14 在寒冷或恶劣环境下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4.1 清除管道上冰、雪、霜等;
4.2.14.2 当工作环境的风力大于5级、雪天或相对湿度大于90%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施焊; 4.2.14.3 焊接时,应使焊缝可自由伸缩,并应使焊口缓慢降温;
4.2.14.4 冬期焊接时,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预热处理,并应符合表4.2.14的规定。
冬期焊接预热的规定 表4.2.14
钢号 含碳量≤0.2% 0.2%<含碳量<0.3% 16Mn 环境温度(℃) 碳素钢 ≤-20 预热宽度(mm) 预热达到温度(℃) 100~150 ≤-10 ≤0 焊口每侧 不小于40 100~200
4.2.15 钢管对口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点焊,点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5.1 点焊焊条应采用与接口焊接相同的焊条;
4.2.15.2 点时,应对称施焊,其厚度应与第一层焊接厚度一致; 4.2.15.3 钢管的纵向焊缝及螺旋焊缝处不得点焊; 4.2.15.4 点焊长度与间距应符合表4.2.15的规定;
点焊长度与间距 表4.2.15
管径(mm) 350~500 600~700 ≥800 点焊长度(mm) 50~60 60~70 80~100 环向点焊点(处) 5 6 点焊间距不宜大于400mm
4.2.16 管径大于800mm时,应采用双面焊。
4.2.17 管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检验及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7.1 检查前应清除焊缝的渣皮、飞溅物; 4.2.17.2 应在油渗、水压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
4.2.17.3 管径大于或等于800mm时,应逐口进行油渗检验,不合格的焊缝应铲除重焊; 4.2.17.4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17的规定;
4.2.17.5 当有特殊要求,进行无损控伤检验时,取样数量与要求等级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4.2.17.6 不合格的焊缝应返修,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焊缝的外观质量 表4.2.17
项 目 外观 宽度 表面余高 咬边 错边 技 术 要 求 不得有熔化金属流到焊缝外未熔化的母材上,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 纹、气孔、弧坑和灰渣等缺陷;表面光顺、均匀,焊道与母材应平缓过渡 应焊出坡口边缘2~3mm 应小于或等于1+0.2倍坡口边缘宽度,且不应大于4mm 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且连续长不应大于100mm 应小于或等于0.2t,且不应大于2mm 未焊满 不允许 注:t为壁厚(mm)。
4.2.18 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得超过一扣,丝扣应光洁,不得有毛刺、乱丝、断丝,缺丝总长不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
4.2.19 管道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9.1 法兰接口平行度允许偏差应为法兰外径的1.5%,且不应大于2mm ;螺孔中心允许偏 差应为孔径的5%;
4.2.19.2 应使用相同规格的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应对称紧固,紧固好的螺栓应露出 螺母之外;
4.2.19.3 与法兰接口两侧相邻的第一至第二个刚性接口或焊接接口,待法兰螺栓紧固后方可 施工;
4.2.19.4 法兰接口埋入土中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4.2.20 钢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20的规定。
钢管道安装允许偏差(mm) 表4.2.20
允许偏差 项目 无压力管道 轴线位置 高程 压力管道 30 ±20 15 ±10
4.3 钢管道内外防腐
4.3.1 钢管道水泥砂浆内防腐层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1 管道内壁的浮锈、氧化铁皮、焊渣、油污等,应彻底清除干净;焊缝突起高度不得
大于防腐层设计厚度的1/3;
4.3.1.2 先下管后作防腐层的管道,应在水压试验、土方回填验收合格,且管道变形基本稳
定后进行;
4.3.1.3 管道竖向变形不得大于设计规定,且不应大于管道内径的2%。
4.3.2 水泥砂浆内防腐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 不得使用对钢管道及饮用水水质造成腐蚀或污染的材料;使用外加剂时,其掺量应
经试验确定;
4.3.2.2 砂应采用坚硬、洁净、级配良好的天然砂,除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外,其含泥量不应大于2%,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2mm,级配应根据施工工
艺、管径、现场施工条件,在砂浆配合比设计中选定;
4.3.2.3 水泥宜采用425号以上的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4.3.2.4 拌和水应采用对水泥砂浆强度、耐久性无影响的洁净水。
4.3.3 钢管道水泥砂浆内防腐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1 水泥砂浆内防腐层可采用机械喷涂、人工抹压、拖筒或离心预制法施工;采用预制
法施工时,在运输、安装、回填土过程中,不得损坏水泥砂浆内防腐层; 4.3.3.2 管道端点或施工中断时,应预留搭茬;
盐 陷
4.3.3.3 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30N/mm; 4.3.3.4 采用人工抹压法施工时,应分层抹压;
4.3.3.5 水泥砂浆内防腐层成形后,应立即将管道封堵,终凝后进行潮湿养护;普通硅酸水泥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应少于14d;通水前应继续封堵,保持湿润。 4.3.4 水泥砂浆内防腐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8mm,沿管道纵向长度不应大于管道的周长,且不应大于2.0m; 4.3.4.2 防腐层厚度允许偏差及麻点、空窝等表面缺陷的深度应符合表4.3.4 的规定,缺面积每处不应大于5cm;
防腐层厚度允许偏差及表面缺陷的允许深度(mm) 表4.3.4
2
2
管径(mm) ≤1000 >1000,且≤1800 >1800 防腐层厚度允许偏差 ±2 ±3 +4 -3 表面缺陷允许深度 2 3 4 4.3.4.3 防腐层平整度:以300mm长的直尺,沿管道纵轴方向贴靠管壁,量测防腐层表面和直
尺间的间隙应小于2mm;
2
4.3.4.4 防腐层空鼓面积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处,每处不得大于100cm;
4.3.5 埋地钢管道外防腐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其构造应符合表4.3.5-1及表4.3.5-2的规定。
石油沥青涂料外防腐层构造 表4.3.5-1
三油二布 材料 种类 构 造 厚度 (mm) 四油三布 构 造 厚度 (mm) 五油四布景 构 造 厚度 (mm) 石 油 沥 青 涂 料 1.底漆一层 2.沥青 3.玻璃布一层 4.沥青 5. 玻璃布一层 6.沥青 7.聚氯乙烯工业薄膜一层 1.底漆一层 2.沥青 3.玻璃布一层 4.沥青 ≥5.玻璃布一层 4.0 6.沥青 7.玻璃布一层 8.沥青 9.聚氯乙烯工业薄膜一层 1.底漆一层 2.沥青 3.玻璃布一层 4.沥青 5.玻璃布一层 ≥6.沥青 5.5 7.玻璃布一层 8.沥青 9.玻璃布一层 10.沥青 11.聚氯乙烯工业薄膜一层 ≥7. 0
环氧煤沥青涂料外防腐层构造 表4.3.5-2
三油二布 构 造 厚度 四油三布 构 造 厚度 五油四布景 构 造 厚度 材料 种类 (mm) 石 油 沥 青 涂 料 (mm) 1.底漆 2.面漆 3.玻璃布 4.面漆 5.玻璃布 6.面漆 7.面漆 (mm) 1.底漆 2.面漆 3.面漆 ≥0.2 1.底漆 2.面漆 3.玻璃布 4.面漆 5.面漆 ≥0.4 ≥0.6 4.3.6 钢管道石油沥青及环氧煤沥青涂料外防腐层,雨期、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6.1 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采用环氧煤沥青涂料,当采用石油沥青涂料时,应采取
冬期施工措施;当环境低于-15℃或相对湿度大于85%时,未采取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4.3.6.2 不得在雨、雾、雪或5级以上大风中露天施工;
4.3.6.3 已涂石油沥青防腐层的管道,炎热天气下,不宜直接受阳光照射;冬期当气温等到
于或低于沥青涂料脆化温度时,不得起吊、运输和铺设。脆化温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
沥青脆点测定法》的规定。
4.3.7 外防腐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3.7.1 沥青应采用建筑10号石油沥青;
4.3.7.2 玻璃布应采用干燥、脱腊、无捻、封边、网状平纹、中碱的玻璃布;当采用石油沥
青涂料时,其经纬密度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选用8×8根/cm~12×12根/cm的玻璃布;当采用环氧煤
沥青涂料时,应选用经纬密度为10×12根/cm~12×12根/cm的玻璃布;
4.3.7.3 外包保护层应采用可适应环境温度变化的聚氯乙烯工业薄膜,其厚度应为0.2mm,拉
2
伸强度应大于或等于14.7N/mm,断裂伸长率应大于或等于200%;
4.3.7.4 环氧煤沥青涂料,宜采用双组份,常温固化型的涂料,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指标。
4.3.8 石油沥青涂料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 底漆与面漆涂料应采用同一标号的沥青配制,沥青与汽油的体积比例应为1:2~3; 4.3.8.2 涂料应采用建筑10号石油沥青熬制,其性能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石油沥青涂料性能 表4.3.8
项 目 指 标 针入度 延度 性 能 软化点(环球法) 95℃ 5~20(1/10mm) >1cm 标
注:软化点、针入度、延度,其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3.9 钢管道石油沥青涂料外防腐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9.1 涂底漆前管子表面应清除油垢、灰渣、铁锈,氧化铁皮采用人工除锈时,其质量准应达St3级;喷砂或化学除锈时,其质量标准应达Sa2.5级;
注:St3级及Sa2.5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的规定。 4.3.9.2 涂底漆时基面应干燥,基面除锈后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8h 。应涂刷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