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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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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

◎文/王 娟

【摘 要】当前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模式无法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阻碍了京津冀地区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需要我们探索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本文首先通过对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现状的分析得出阻碍农产品流通的制约因素并对其进行探究,其次通过分析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的基础条件探究了协同发展农产品的可行性,最后给出突破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农产品相关因素的政策建议。 【期刊名称】天津经济 【年(卷),期】2015(000)008 【总页数】5

【关键词】京津冀城市群;农产品流通;协同发展

一、京津冀城市群农产品流通模式现状

京津冀城市群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石家庄、唐山、保定、秦皇岛、廊坊、沧州、承德、张家口八个地市其所属的通州新城、顺义新城、滨海新区和唐山曹妃甸工业新域。由于行政区划的影响,京津冀城市群缺乏公平、合理的协调机制,河北8市不能获得与北京、天津同等的发展机遇,在一个不公平的环境中相互竞争,导致经济畸形发展,从而制约了群内经济结构的优化,对城市群宏观效益的发挥产生影响,阻碍了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农业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由于这种原因的影响,京津冀城市群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发展缓慢。

在京津冀区域内,城市群是农产品的主要消费地区,京津冀城市群中每个城市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各自为战且大同小异,以生产者→产地集货批发市场→运销批发商→综合农贸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的流通模式居多。这种模式损害了京津冀区域内的消费主体和生产主体的利益。首先,城市群作为农产品的主要消费地,此种方式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导致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损耗很大且菜价不断上涨,难以满足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的需求且农产品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损害;其次,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民无法根据城市人群的消费需求安排生产,“谷贱伤农”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城乡差距逐渐扩大,难以解决区域内农业生产地区的“三农问题”。 近几年,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各自对农产品流通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北京2010年“农超对接”项目开始实施,北京市在2012年底全市农超对接超市已达10家,继农超对接、场店对接后,2011年3月份,北京市农产品销售又推新模式——农宅对接,这种模式以直投菜柜为中介,实现“吃多少订多少,订多少送多少”,取消了中间环节,减少流通损耗,菜价可直降30%。与农超对接、场店对接相比,没有了昂贵的蔬菜门店费以及经营人员的工资“农宅对接”成本更低。天津市武清区于2012年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农产品直供直销工作,通过农产品直供直销、农社对接、农超对接三种销售模式将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实现让利于民。截至2013年底,全市六成超市实施“农超对接”,对接单品达40余种,使得超市蔬菜价格降低至少两成。天津在郊区规划的十大农产品物流龙头项目已经启用,一些批发市场不仅建设了网上交易平台,还实现了供需对接,推动了农产品网上交易。河北省在2012年首次尝试“农餐对接”,此种农产品流通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减少农产品

流通环节,保证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降低农业成本、带动第三方物流发展,让城市居民吃到新鲜、无公害,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二、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制约因素

根据对京津冀城市群农产品流通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对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进行了探索,但是若真正的在该区域内构建一种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即构建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仍然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在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中,各交易主体所掌握的相关信息的程度不尽相同。由于农户和消费者大多力量薄弱,他们准确、及时、充分捕捉以及评估和鉴别市场信息的能力不足,使得其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地位,损害了消费者和农户的利益,影响了市场交易效率,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使得劣质的农产品充斥着市场,同时消费者由于无法辨别农产品的好坏,将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优质和劣质的农产品。劣质农产品由于成本和价格上的优势,使得价格机制失灵,消费者买到了劣质的农产品,当其发现该种农产品的质量与价格不符时,最终将会降低消费者对市场上同种商品的预期,同时由于外部连带性,消费者会将自己的失败经历告知其他消费者,尤其是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该种农产品的销量会大大的减少,农民所生产的农产品将会滞销。除此之外,信息不对称现象还会导致农户无法生产试销对路的农产品,包括农产品的品种、数量以及价格。同时,农户无法了解消费者对其生产农产品的满意度,无法根据消费者的意见安排生产,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其次是京津冀城市群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落后。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施和仓

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

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文/王娟【摘要】当前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模式无法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阻碍了京津冀地区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需要我们探索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本文首先通过对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现状的分析得出阻碍农产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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