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2020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遥感监测、定点抽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

第四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划定、调整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道路、时段、车型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设置显著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 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提供登记信息,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在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车辆进出口等重点检测部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与监督管理部门监控系统联网并保持正常运行,视频录像保证连续储存三个月以上。

第四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第四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广秸秆合理

利用技术和项目,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第四十五条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电子废弃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四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所,并向社会公布。在其他区域烧烤的,应当采取油烟净化措施。

第四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新建绿化工程时应当选用不易产生飞絮的绿化树木,科学配置树种,营造多树种、多品种、乔灌草相结合的混交林模式,并制定计划逐步更换现有易产生飞絮的绿化树木,引导树木种植户种植不产生飞絮的树木。

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药物防治、洒水降絮、地面清理等措施,减少城市绿化树木产生的飞絮及二次飞絮。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人工监测数据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各类工业园区内,新建燃煤机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拆除,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生态环境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遥感监测、定点抽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第四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划定、调整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道路、时段、车型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设置显著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第四十一条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92yq91fdr9uewu2s0h44x67j2pwjr01ea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