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一次性付款)、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4.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5.偿还购买(按揭贷款)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出境定居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9.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10.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是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二是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三是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17-02-05 14:10 | #2楼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5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7-02-05 12:56 | #3楼
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那么满足了什么条件才可以提取呢?一下为一些常用的提取条件,详细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1、如果第一次购房、建房的,在贷款下来后,还至少两期贷款后,即可申请提取; 2、如果提取还贷款,则需要还款满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取;
3、如果是户口调离本事或者户口是外地户口的,可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进行销户提取;
4、如果户口是本市的,需要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年之后才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