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逐一撰写了检查意见书,10月26日对被查的6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处理的决定和意见。根据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的不同,分别做出责令限期整改、谈话提醒、书面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分别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厅和其它有关部门。
六、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和行业的对外宣传工作
由于我区行业规模小,协会会费收入少,在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办好各项事务的同时,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的支持。如向中注协申请在考试工作经费、培训工作经费、办公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了协会的办公条件和必要设施的更新。
认真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汇总会计报表及软盘的上报工作,并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会审评比,对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为了进一步促使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办法》,对其季度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进行了评比通报。
为加强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对外宣传力度,努力办好《宁夏注册会计师》,认真组稿、编辑,今年共编辑完成了4期。除向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赠阅外,还向兄弟省、市、自治区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自治区各级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赠阅。
七、XX年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又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建立和完善我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根据行业自律管理运作机制的特点,以及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需要,在制定成立了后续教育培训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行业自律惩戒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经理事会批准后已发布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经理事会批准后也已发布施行,使行业自律监管和惩戒有章可循。
(二)、组织行业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法律、规章和执业准则的学习、修订工作
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了若干关于行业管理、执业准则等修改意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上报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通过积极参与相关法律、行业管理制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工作过程,起到了在行业内普及法律政策知识的效果,也对有关部门了解行业情况与会员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三)、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尽力改善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的内容和标准仍然以1988年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其收费依据内容和标准已不适应根本经济发展的情况,且难以约束执业机构以低价收费挣揽业务的行为。协会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评估机构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建议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标准(建议稿)》,提交给自治区物价局,与物价局的同志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调查测算,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自XX年2月起按新的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执行。该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实施,对规范执业机构业务收费行为提供了制度约束条件。
协会多次主动到工商、建设、土地、司法、银行等部门和行业反映情况,介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制度,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以权利划定业务范围,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事情发生。
协会邀请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审计厅、财政厅监督局召开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座谈会,互通各自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求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形成合力,取得更好的效果,并尽量避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复检查。
积极参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如协会参与了财政部纪检监察局关于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研究课题的撰写;向自治区政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上报了《规范中介市场秩序XX年——XX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扩大了行业的社会影响。
(四)、完善行业人员档案管理
为了完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使每个在从业人员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有记载,协会设计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广泛征求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并付诸实施,由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考核登记完毕后,送协会纳入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加强对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