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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Inspection-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2019年版)50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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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资料是根据《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与旧版《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通则 和中药制剂)的相关内容,参考权威的培训资料精心整理而成,对于制药企业的药品GMP认证或自检等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当然,由于《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刚实施不久,特别是对新增条款的理解需要一定的时间,难免有所欠缺,允许大家讨论的同时,敬请谅解。 ——bill 于2008年4月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

(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2008年版)

一、机构与人员

【检查核心】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检查条款及方法】 1 *0301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检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1组织机构图中是否能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范围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分别独立设置。

1.2组织机构图中是否体现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1.3组织机构图中是否明确各部门名称及部门负责人。

1.4 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事制药行业年限、所在岗位等。 2.检查岗位职责。

2.1是否制定了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

2.2是否制定了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职责,特别是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有独立的权限,能对生产等部门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和制约。 2.3是否制定了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2.4岗位职责的制定是否能体现GMP的所有规定,权力、责任明确,无交叉,无空白。 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质量责任,如: 3.1 制订书面规程和其他文件; 3.2 对生产环境的监控; 3.3 工厂卫生;

3.4 工艺验证和分析仪器的校验;

3.5 人员培训,包括质量保证系统及其实施; 3.6 供应商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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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被委托(加工或包装)方的批准和监督; 3.8 物料和产品贮存条件的确定和监控; 3.9 记录的归档;

3.10 对GMP实施情况加以监控等;

3.11 因监控某些影响质量的因素而进行取样、试验或调查。

4.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例如,仓库负责人不得决定某批产品能否放行出厂,分管厂长不得跳过质量管理部门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以文件形式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各项: 4.1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标签和成品的放行或拒收系统;

4.2 批准工艺规程、取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控制规程; 4.3 审查、批准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 4.4 确保物料、中间体、成品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

4.5 审核评价批记录,在决定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确保各种重要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有纠正措施; 4.6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适当处理; 4.7 批准和监督由被委托方承担的委托检验; 4.8 检查本部门、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

4.9 确保所需的验证(包括检验方法的验证)以及控制设备的校准都已进行; 4.10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成品的复验期/有效期及储存条件; 4.11 对产品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及审核;

4.12 确保本部门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GMP及岗位操作的基础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培训计划。

5.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以文件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各项: 5.1 按书面程序起草、审核、批准和分发各种生产规程; 5.2 按照已批准的生产规程进行生产操作;

5.3 审核所有的批生产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并已签名;

5.4 确保所有生产偏差均都已报告、评价,关键的偏差已作调查并有结论和记录; 5.5 确保生产设施已清洁并在必要时消毒; 5.6 确保进行必要的校准并有校准记录;

5.7 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有相应记录; 5.8 确保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5.9 对产品、工艺或设备的变更作出评估;

5.10 确保新的(或经改造的)生产设施和设备通过确认。 (原料药)

1. 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以文件形式规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以下各项:

1.1 所有原料药的放行和否决,外销的中间体的放行和否决; 1.2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和标签的放行或拒收系统;

1.3 在决定原料药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 1.4 确保各种重大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解决; 1.5 批准所有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

1.6 批准所有与原料药或中间体质量相关的各种规程; 1.7 确保进行内部审计(自检);

1.8 批准中间体和原料药的委托生产单位;

1.9 批准对中间体或原料药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各种变更; 1.10 审核并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

1.11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给予适当处理;

1.12 确保确立有效的体系,用于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 1.13 确保物料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

1.14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复验期或有效期及储存条件; 1.15 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回顾及审核(ICH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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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企业管理人员一览表。基本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药年限、所在岗位等。

2.企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基本内容同上。

3.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一览表,基本内容同上。

4.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相关中层干部的任命书(财务、行政、销售可不查)。 5.人员学历、职称、执业药师、各类外出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以上人员均应为全职人员,不能兼职或挂名。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3 *0401 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 明确药品生产、质量负责人的资质及其责任:对GMP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 是“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的具体体现

1.检查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检查其毕业证书原件。

2.检查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经医药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科教育。相关专业是指化学(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或生物化学;化学工程;药学技术;药理学和毒理学;生理学或其他有关学科。同样,也应检查其毕业证书原件。

3.检查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经验。检查时要掌握他们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4 *0402 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 对生物制品企业生产和质量负责人的特殊要求

参见《生物制品GMP检查指南》。 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5 *0403 业知识。 -- 对于既生产中药制剂又生产化药制剂的企业,强调主管生产、质量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检查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除药学专业者外,其他相关专业者还须经中药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如: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草药植物化学、中药制剂学、中药炮制学等。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6 *0501 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 对能力有了具体要求。要求部门负责人有判断、解决实际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的能力

1.负责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条款规定的教育和实践经验。所接受

的教育同0401条。

2.条款中要求的相应资历,从0302条要求的相关资料中确认。

3.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4.通过查投诉处理、返工、退货、偏差处理等资料,看关键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是否能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出科学的判断。参见7507、7508条。 7 *0502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1.检查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书。 2 0302 第 3 页

2.检查组织机构图中是否标明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未互相兼任。 3.现场检查实际情况是否与组织机构图相符。 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知识、安8 0601 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对企业人员培训要求的评定标准具体化,对人员培训要求提到新的高度 -- 培训内容注重实际效果

-- 重点是GMP相关知识、岗位操作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此外还应包括安全知识等内容

-- 培训制度健全,制订年培训计划 -- 培训应有讲义、考核试卷

-- 对参加培训人员要记录,建立培训档案

1.检查岗位专业技术培训的内容,是否包括:与本岗位生产操作有关的产品工艺操作技术、设备操作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知识等。

2.检查生产操作人员的个人培训档案,是否有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记录。 9 *0602 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 培训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培训 -- 在企业内部定期进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参加国家或省里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培训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10 0603 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查操作人员的培训卷宗,应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内容。 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11 0604 训。 1.与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包括化学反应的原理和操作要求、化学安全防护知识、发酵操作的要求、无菌原料药生产的特殊要求等。

2.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员工所从事的特定操作和与其职能有关的GMP。

3.培训记录应归档,培训效果应定期评估。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岗,具有识12 0605 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1.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库负责验收的管理人员上岗前是否经相关知识的培训。相关知识的培训是指: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学科中与本企业生产有关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外观鉴别的内容的培训。

2.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库负责验收的管理人员个人培训档案,如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则视为已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3.除上述情况外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库负责验收的管理人员的个人培训档案,均应有经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经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考核合格上岗的记录。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13 *0606 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 提高了对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中国制药企业的现状确实需要提高质量检验人员的总体水平,质检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关乎企业产品质量

1.检查质量检验人员上岗前的相应专业培训情况。相应专业培训是指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有关的质量检验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2.检查质量检验人员个人培训档案。

3.除上述情况外的质量检验人员的个人培训档案,均应有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及岗位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的记录。 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14 0607 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 -- 强调特殊药品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体现了对人员健康安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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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15 0608 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要求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参见《生物制品GMP检查指南》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16 0609 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1.是否制定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教育的规定。 2.检查企业是否有卫生培训计划、教材。 3.检查培训、考核记录及培训档案。 17 0701 应按本规范要求对各级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1.检查培训管理部门是否承担了对企业的全体人员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的职责。

1.1 企业培训管理规程:规定本企业负责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MP教育、企业制订的相关文件、专业知识、技术、实际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对象、教材、聘请教员、培训方式、考核、培训小结、建培训卡及对人员的再培训等。

1.2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考核(考卷)。 1.3培训小结。

1.4 人员培训卡(人员培训卡应是人员培训管理规程的附件,通常由各职能部门保存原件,以方便安排本部门人员的培训)。

1.5 上岗证的颁发(除电工、锅炉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外,企业有权自己通过培训和考核,决定发放本企业员工的上岗证,应查是否有适当的培训及考核材料)。 2.检查培训教材,内容是否全面,培训方式是否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3.检查培训管理是否按规定实施。

4.检查企业全体人员是否均建立了个人培训档案,个人培训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未经该岗位培训的人员是否不得上岗。 5.是否建立了培训考核制度。

5.1每次培训后是否均进行了考核,是否有考核记录或考核试卷。 5.2考核不合格者是否进行了追踪培训及考核。

6.检查中应结合对有关人员的考核、询问、对企业培训效果做出客观、实际的评价。 7.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和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实际操作培训等。

二、厂房与设施

【检查核心】

药品生产的厂房与设施是实施药品GMP的先决条件,其布局、设计和建造应有利于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差错,并便于清洁及日常维护。 【检查条款及方法】 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生产18 0801 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1.检查企业总平面图,是否标明周边情况,周围是否有污染源。 2.检查企业生产环境,厂区总布局图。

2.1生产区、行政区及辅助区布局是否合理。

2.2厂区人流、物流是否分开,如不能分开是否互相影响,是否便于物料运输。 2.3检查厂区道路是否使用整体性好、不发尘的覆面材料。 2.4检查是否有露土地面,是否有相应的绿化面积。 2.5锅炉房、危险品库、实验动物房等位置是否适当。

2.6厂区是否有垃圾、杂草、痰迹;垃圾是否集中存放,生活、生产垃圾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垃圾处理设施,位置是否适当。

3.GMP并不包括生产人员安全、环境保护等国家其他法规规定的内容,GMP认证检查要突出GMP检查的重点,一般人员安全、环境保护问题可由政府其他部门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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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资料是根据《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与旧版《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通则和中药制剂)的相关内容,参考权威的培训资料精心整理而成,对于制药企业的药品GMP认证或自检等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当然,由于《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刚实施不久,特别是对新增条款的理解需要一定的时间,难免有所欠缺,允许大家讨论的同时,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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