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内审检查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限度的符合性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需要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报告或证书涉及适用客户提供的数据时,应有明确的标识。当客户提供的信息可能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报告或证书中应有免责声明。 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机构从事包含抽样环节的检验检测任务,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其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是否包含抽样日期,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4.5.22 相应的系列号),抽样位置(包括简图、草图或照片),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对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偏离、增加或删减等。 1、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4.5.23 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 2、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 当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1、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标准对数据控制的要求。 4.5.25 2、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意见和解释”是否清晰标注,是否明显与结果区分开来。 查阅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是否有分包方及其分以电话、电传、传真或其它电子(电磁)手段来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保留客户要求的记录,是否有确认(验证)接收方的真实身份和传送结果及采取的保密措施记录。 是否按照专业领域要求设计报告或证书格式文件,其信息量是否满足专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其格式文件是否受控管理,是否有编制、审核、批准和发 是否把作出“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定成文件。 检查对象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包项目的明确标示。 第 16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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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内容 检查对象 放、作废和收回等记录。 1、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 4.5.26 2、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更正或增补是否有记录,是否有修订审批、修订过程和发放记录,是否保存收回的报告或证书。 重新发布修订的报告或证书是否有区别于原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是否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 若原报告或证书不能收回,是否有声明原报告或证书(标明原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作废的声明。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4.5.27 2、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6年。 核查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档案材料,原始记录与报告或证书结果是否一一对应,档案材料是否完整。 保存期限是否在6年或6年以上。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注:请在评审结果对应选项栏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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