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白撞”的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论。2000年5月5日,《南方周末》发表一组讨论,从各个角度探讨了“撞了白撞”的交通规则。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中,由于行人违章造成损害后果的,机动车方必须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撞了白撞”的交通规则被长度否定。
(同学们可以对上例进行分析,也可另找案例进行分析)
参考一:1000字以上
谈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惠及百姓政策
以《北京发展公交优先政策的调查(政策思路)》为例,假如是给了一些材料,谈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惠及百姓政策,我们可以这样搭起一个思路: (1)可设计一个大标题:《大城市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好》 (2)主要分析内容:
如果用政策主体理论分析:
①在大城市形成一体化交通大格局,是会受到市民热烈欢迎并予充分肯定的。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政府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城市绿化等行业一样,是城市公用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规划、建设以及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这充分体现出政策主体尤核心政策主体政府的新思路和执政为民的政策理念。
②城市公共交通的好与坏取决于公交的管理者。过去计划体制下的公交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忽视了社会效益,有的场站只考虑经济利益,刮风不发车,下雨不发车,中午不发车。站台秩序缺乏人性化,人为的造成了车辆的发车时间不及时。做为政策主体政府的主体的思路是有问题的。
③城市公共交通的资本投入有问题。公共交通行业是公益服务性行业,是微利的事业,在国有资本投入不足,解决城市公共交通所需是存在问题的。
④在为城市公共交通定位上也是有问题的。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用事业,应统一规划,组建一个公私合营国有效投入的管理体制。
⑤政府要从根本上解决公交事故多、投诉多、服务差,等问题,要有健全的行业管理办法。
⑥在大城市形成一体化交通大格局,优先发展公交政策时,制定政策应以民为本。公私小轿车、限制发展私车和出租车,对小车上路时间及车内人数作点规定,防止出租车乱收费,明确出租车管理,以及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的载客人数标准;对城郊“黑车”治理要重罚,更要疏导。 如果应用史密斯模型来分析:& C8 k8 B8 u- ?
政策过程中的执行模型有四个因素相互制约: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政策对象)、理想化政策和政策环境因素。
①政策执行机构在城市优先发展公交事业上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做为政策执行机构的政府应确定科学的部门管理.并制定出具有相当权威的管理办法。真正把公交办成为百姓服务,为政府分忧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共事业。大城市要走大交通管理之路是必然的.因此制定管理办法应从长远考虑。应多想到基层的情况,否则出台公交条例就会失去意义。现在交通管理已存在政出多门的管理现象。
②目标群体(政策对象)是指全体市民尤其中低收入人群,即这些无力购买私车而每天出行必须依赖公交车的人们。政策主体应从社会政治等多方面来研究政策对象。例如截止到2007年5月底止,北京市已有300万辆公私车,私家车的总量虽占多数但毕竟只惠及少数人,而每天几百万人出行不得不依靠公交车。让多数人爱受益的改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安定人心的良策。
③政策环境因素是指政策外部环境并对环境和政策发生影响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10大类,在北京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上有许多得天独厚的条件,例如北京公交事业基础较好,近十几年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城乡公交已形成一个大的发展格局。另外,北京市财政收入不断改善,己拥有很好的财政能力。此外,多种投资主体也有一定基础,创造了一些成功经验。
④理想化政策是公共政策主体和目标群体共同追求的目标。有了上述三方面的条件,理想化政策实现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目前北京市正在清理外资股份、建立公共交通管理细则,对农村客运经营与城市公共交通给予享受相同的政策,对出租汽车管理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能再象现在这样变责任政府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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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添加一些人性化的因素等正在研究中。# O! k! |- d! L( d2 Z& G8 u 总之,一个大交通格局正在形成中,优先发展公交政策正受到政策主体的特别关注,老百姓也期待这一政策更加完善。
参考二: 案例:
孙志刚,男,1976年生,湖北黄冈人,2001年武汉科技学院(原武汉纺织工学院)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毕业, 2003年春节后来到广州,案前任职于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月17日:孙志刚因无暂住证在广州街头被带至广 州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日:孙志刚在救治站遭遇无情轮番毒打\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志刚不治死亡\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 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后来广州市公安局 [2003]穗公刑法字4号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 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一、孙志刚事件的政策过程研究价值
孙志刚事件具有明显的政策过程研究价值,这可以从四个方面论述:
首先,它是一个政策过程研究的理想案例,原因在于;前面回放的孙志刚事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了至少几个月的时间跨度!在不同的时间内有不同的主体登场!不同的主体承担了不同的活动\
其次,这一过程在结构上 具有明晰性,既有开头:孙志刚之死,又有发展:社会反应,还有结局:政府变更政策\第三、孙志刚事件的性 质具有比较大的开放性\这一事件的主人是一个弱势群 体分子,又是一个地方事件,直接的责任人没有高官,无关国家机密,等等,这些性质保证了它的信息的扩散性\
第四,这一事件具有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是上面说的政策 过程关联性\由于这四个原因决定了它作为一个典型的 政策过程案例的第五个特征:资料的全面性\关联性使 它成为一个政策过程案例,动态性与结构性使这一案例增加了典型性,开放性使这一典型的案例能够作为资料 被完整地收集\由此形成了一个包括政策问题!政策目 标!政策方案!政策决策等在内的政策全过程的理想材料\ 二、孙志刚事件后面的政策过程
政策过程的范式是从问题 开始的\问题指的是/包含要求达到的状态与观察到的 状态之间的矛盾(P4)\就孙志刚事件引发的政策变 更来看,表面上它也是从问题出发的\首先是孙志刚的 非正常死亡暴露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存个从需要出发的系统过程\按照系统理论,系统的存在 总是以执行一定的功能为基础的\所以这里接着考察 孙志刚事件后面的政策过程的功能\之所以提出这个 问题,一方面是这儿讲的系统的逻辑,另一方面是因为主 流的政策理论认可的政策系统的自我维持功能具有明显 的保守性,成了众矢之的的东西\
三、孙志刚事件0后面的政策过程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孙志刚事件背后的政策过程的研究, 在对正在经历危机的政策过程范式的考察中,发现了一 个从政策需要出发的!系统的政策过程\那么,这一过程 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从政策过程的研究上讲,这是对主 流的政策过程范式危机的一种积极回应,因而是一种对 政策过程理论的有益探索\这种探索的价值不仅在于提 供了一个替代的理论框架,而且这一框架对当前范式遭 遇到的许多问题都可以提供比较满意的解释\
其次,从实践来看,新的政策过程也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一是可以有效地面对解决了错误的政策问题的现象\二是给 政策主体在承担政治责任时以更多自由\原因是新的政 策过程给了政策主体更大的自觉性,也减少了问题被包围中的可能\。
总之,本文通过对孙志刚事件的政策过程的研究, 发现了一个政策需要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一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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