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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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
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原则
1.真实:盘点所有的点数、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
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4.清楚: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
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5.团队精神:盘点是企业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企业各个部门都必须
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 职责划分
1.总盘人:由总裁或仓储部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
常事项的处理。
2.主盘人:由仓储部经理或主管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盘点人:由仓储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 4.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
5.协点人:由经营部门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6.监点人:由总裁室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7.协调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
职责自然消失。 第4条 存货盘点
存货盘点主要指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的清查核
点。 2
第5条 盘点的方式
存货盘点一般包括四种盘点方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主要是指在月末、年中、年底的固定日期盘点,它能够对 库存的货物进行全面的盘点,盘点准确性高,但是盘点时必须 定期盘点
从时间上划分 停止仓库作业。根据所采用的盘点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盘点 单盘点法、盘点签盘点法、货架签盘点法等 临时盘点 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随时进行
从工作需要上全面盘点 对柜组全部商品逐一盘点 划分 部分盘点 对有关商品的库存进行盘点
第6条 年中、年终盘点
1.年终、年中盘点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全面盘点时,应呈报总裁核准后,
可改变其他方式进行。
2.盘点期间原则上暂停收发物料,对于各生产单位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经相关领导批准后,
可以做特殊处理。
3.盘点应按顺序进行,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后不
得更改。
4.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实际数量作详实记录。盘点人应按事先确定的方法进行盘点,协点
人应大力配合盘点工作,监点人要做好监察工作。
5.盘点结果必须经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并编制《盘存表》,《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
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7条 月末盘点
对月末的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盘点。 第8条 临时盘点
1.临时盘点由总裁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临时盘点原则上不应事先通知经营部门,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