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产教融合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问题与路径探析
作者:白丹 秦学 冯茜
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14期
产教融合是校企合作的根本基础,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的具体表现形式。“校企合作”是指通过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将“教学与生产融为一体”,实现校企双方相互渗透,相互支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普通高等院校中重理论轻实践甚至无实践的传统教育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社会的高速发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2018年又推出了《校企合作促进方法》,紧接着2019年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上文件明确要求高校要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高等院校一直坚持重理论轻实践甚至无实践的传统教育模式,导致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企业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缺乏,导致企业长期招不到需要的人才以至于该职位长期空缺;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的毕业生实践能力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导致就业困难。 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即学校与企业在生产、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密切合作,可以有效地解决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可以将高校的理论优势和企业的实践优势形成互补,资源共享。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将丰富的社会资源融入到学校的产学研工作中,为高校提供双师型师资,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享实训实习场所和设备,实现企业人才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及问题
在国家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校企合作机制,政府管理缺位
近些年,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但不具备系统性,缺少配套的执行措施,制约了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国家政策措施都只能在宏观层面给与校企合作指导性意见,缺乏相关立法工作,对主体权责划分、执行方法、纠纷解决等具体事务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