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受院、系党委领导,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依靠全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本会在国家的宪法、法律、 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团总支的宗旨为“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三条: 团总支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团总支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帮助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全系同学成为适应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 务, 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充当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 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五):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六)组织勤工助学、校园公益活动等多种服务活动,协 助学院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向学生干部提供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带领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
(八):加强与其他系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树立本系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具备********系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不限性别、年龄、肤色、 民族、宗教等,均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三): 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院规院纪 (五): 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布置工作的义务。 (六):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第八条:团 总支干事除履行成员义务外, 必须做到作风正派, 努力学习,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组织制度与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在系党支部、团总支领导的指导下, 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 独立自主地开展组织工作。
第十条:团总支。
(一):团总支是最高政治权力机构。
(二):团总支成员任期一年,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三): 团总支成员具有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的权力, 并可以对各职能部门作出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以及做法予以反对。 (四):团总支职权:
l 、 在日常工作中, 执行决议, 决定本学生组织的重大事项。 2 、筹备和召开各种会议及 活动。
3 、执行学院有关决议, 对外代表土木工程系团 总支学生会
4 、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并对各个下属班级具 有约束力。 5 、领导系团 总支、学生会所辖各个部门开展工作, 对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 、负责学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第四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十一条:团 总支设常委成员共 2 名, 其中: 团总支书记 1 名,团 总支书记 1 名。
下设两个部门: 组织部和宣传部, 各部设置部长一名, 副部长 1 名。第十二条:各干部职责: (一)团总支副书记:
l 、负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开展团总支的全面工作 , 团结协调组织部和宣传部 , 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运转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 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团总支的凝聚力。
2、全权监督、指导各团支部定期开展团活 , 了解各团支部的工作状况, 检查各团支部团活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搜集 广大团员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并及时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
3、负责起草团 总支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 起草各类活动规划及决议。做好团总支的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团 总支成员会议及各班团支部会议, 传达院、系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
5、负责组织各团支部的团小组和各部门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6、负责大型团休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二)组织部(部长 1 人, 副部 1 人) 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团 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