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外聘教师
非本公司人员在为本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经管理部评审合格后,也可聘请其担任管理部讲师(等级评聘按照本办法)。
第七条 讲师评选条件
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3、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八条 等级评聘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按级付酬,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九条 内部讲师评聘程序如下:
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讲师将获得储备讲师的资格。(见附表一《内部讲师推荐表》)
管理部与各部门应适当安排储备讲师授课。
各部门安排内部讲师授课前应通知管理部有关讲师和课程安排事项,以便于管理部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单位聘请内部讲师管理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管理部对储备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见附表三《培训效果调查表》),对连续二次抽查得分低于60分的讲师,暂停安排授课,若因个人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各级讲师均可以提出升级申请(见附表二《内部讲师资格评聘表》),管理部受理申请并组织升级评聘,聘期半年。
同时满足以下标准可申请升级评聘:
(1)连续两次考察授课均达到以下评分标准:
三级讲师:70-80分 二级讲师:80-90分 一级讲师:90-100分 (2)授课时数:
三级讲师须授课12学时/年; 二级讲师须授课16学时/年; 一级讲师须授课24学时/年。
注:必要时管理部邀请专业人士参与评审。
管理部对正式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连续二次抽查得分低于本级标准得分下限的讲师降一级,经再
次考核得分高于本级标准得分上限方可恢复原级别。
第十条 公司鼓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讲师评聘与升级,讲师业绩作为其工作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讲师考核
第十一条 培训项目考核
培训学员和管理部对培训项目的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收益等进行评估。(见附表三《培训效果调查表》)。
第十二条 年终考核
管理部对讲师的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审核(见附表四《内部讲师年度考核表》)。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讲师,公司将取消其讲师资格;讲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管理部,以便另行安排。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讲师队伍中评选出部分优秀讲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五、讲师的培训
第十四条 讲师的培训
为了提高培训的成效,凡申请担任正式讲师的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后,接受讲师资格培训课程: 1、学习原理; 2、成人学习特点; 3、企业培训与员工发展; 4、教材设计与制作; 5、培训技能训练; 6、专业外出培训。
六、讲师的报酬
第十五条 付酬标准
讲师等级 一级讲师 二级讲师 三级讲师 储备讲师 付酬标准 250元/学时 200元/学时 150元/学时 100元/学时 第十六条 报酬支付
培训费用由培训基金承担。(见附表五《培训费用支出申请表》)
七、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管理部人事部门制订、修改并解释,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正式文件下发后,生效。
附表一 内部讲师推荐表 姓名 学历 部门 授课方向 填表日期: 岗位 特长描述 授课经历 参加培训 经历 个人自荐 理由 部门推荐 意见 管理部 意见 总经理核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