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 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 三、监理工作流程
参加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报审经专家论证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编制监理 同意 实施细则
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包
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
向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控制要点 4.1事前控制:
4.1.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② 工程概况:工程高大模板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③ 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④ 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⑤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⑥ 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⑦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方案论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专家论证会应由下列人员应参加: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② 施工单位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之前7个工作日,将论证材料送达至专家,专家在论证会召开前,应仔细审阅方案,提出书面的初步审查意见。
③ 召开论证会时,专家应踏勘施工现场,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④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方案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并且,在方案实施之前,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一并报上海市建管处备案。 4.1.2审查排架搭设人员资格。高大模板排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将搭设人员资格向监理组进行报审。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搭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1.3材料的验收:
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钢管、扣件使用前按批次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且方案中力学计算所有的钢管壁厚值必须与检测报告中钢管壁厚相吻合。 4.2事中控制:
4.2.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基础,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4.2.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2.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
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② 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③ 所有板下立杆间距应控制在900mm×900mm以内,所有梁下均应另加立杆,数量按每根立杆支撑砼不大于0.25m3计算,顺梁向立杆间距与板下立杆间距相同或成倍加密,以方便水平系杆拉通。
④ 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钢管立柱顶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有关规定,采用可调顶托直接支顶在底模的主梁(主楞)上受力的构造形式,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主楞)的钢管用扣件连接,以免出现偏心荷载。
4.2.4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将进行抽 查,抽查数量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将进行100%检查。
4.2.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2.6模板支撑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梁底模采用 15mm 厚木胶板。梁底模内楞使用 40mm×90mm 木方,间距 200mm。梁底模的外楞采用 1 根Φ48.3×3.0mm 钢管间距 450mm。
梁底模设计参数表
梁截面 b×h(mm×mm)
梁跨度方向立梁两侧立梁底立梁底支小梁最大
高大模板实施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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