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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WTO概述
学习目标 了解WTO建立的背景,理解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掌握 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与职能、WTO的法律体系和WTO的组织结构。
重要概念
世界贸易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贸易无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贸易自由化原则、贸易可预见性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世贸组织(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它负责管理世界贸易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于1995年1月1日,其机构设在日内瓦,现有成员国149个(至2005年12月)。
第一节 WTO的建立、基本原则和职能
在WTO正式运行之前,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协调、处理缔约方之间关税和贸易问题的主要多边协定。20世纪90年代,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取代1947年关贸总协定成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和法律基础。本节将在介绍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分析WTO的建立、基本原则和职能。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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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GATT)是调整各国关税与贸易关系的多边国际协定。由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特殊的签订背景,以及它多年运行的特点,使它成为带有制度性和组织性的多边贸易协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美国和英国就建立战后国际经济新秩序而进行了一系列的双边和多边会谈。它们认为,20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各国相继实行的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是导致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的原因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也与之有很大的关系。1944年7月,英、美等44个国家召开“布雷顿森林”会议,讨论国际货币问题,并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1945年年底,美国政府为补充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而提出《扩大世界贸易和增加就业的建议》,该议案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贸易体制的原则,包括削减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取消数量限制和外汇管制措施,等等。美国建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ITO),将其作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并立的、专门协调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性组织机构。
1947年10月,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召开的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哈瓦那宪章》)。在1947年年初,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下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起草委员会就起草“关贸总协定及多边关税问题”进行了讨论;1947年4月至10月,筹委会日内瓦会议在讨论审查《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同时,进行了关税问题的多边谈判。由23个国家参加的首轮关税减让谈判获得成功,达成了123项的多边协定。为了使这些协定尽快实施,参加国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的贸易政策条款和达成的关税减让多边协定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缔约方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临时议定书》,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前发挥作用,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后这个临时性的协定将被代替。
不过,杜鲁门政府三次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提交美国国会都没有获得通过。1950年12月,美国宣布它不打算寻求国会批准《哈瓦那宪章》。实际上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就此夭折了。由于各国仍然希望有一个比较自由的贸易环境,在经临时协定缔约国讨论并修改之后,决定继续执行《临时议定书》。《临时议定书》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到1995年1月1日WTO成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了”47年之久。
虽然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临时性协定,但是它一直作为协调多边贸易与关税关系的、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并且它类似一个组织,安排缔约国之间的旨在追求贸易自由化的谈判,在1947年以后的47年的时间里,它对形成一个比较自由的国际贸易环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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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组织下,各方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是从1947年4月至10月的瑞士日内瓦谈判,23个缔约国参加了该轮谈判,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23项,涉及应税商品45 000项左右,影响将近100亿美元的世界贸易额,使得占当时资本主义国家进口总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此次谈判后签订的《临时议定书》事实上代替了夭折的国际贸易组织。
第二轮谈判于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的安纳西举行,13个国家参加,达成147项关税减让协议。
第三轮谈判于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拖奎举行,有38个国家参加,达成关税减让协议150项。
第四轮谈判于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共有26个国家参加。美国代表团有限的谈判授权使这次谈判受到了影响。
第五轮谈判也被称为狄龙回合(Dillon Round),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共有45个国家参加。这次谈判由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Douglas Dillon)在1958年的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其后他又以财政部长身份率领美国代表团在日内瓦进行谈判,所以这次谈判也被称为“狄龙回合”。在此以后,由总协定主持的多边贸易谈判都被正式称为“贸易回合”。
第六轮谈判于1964至1967年在日内瓦举行,也被称为肯尼迪回合(Kennedy Round)。此回合的谈判非常广泛,也非常复杂。此回合谈判不仅涉及农业产品,也涉及工业产品,不仅涉及关税壁垒,也涉及非关税壁垒,对工业品的关税减让不仅用传统的产品对产品的方式,还涉及全面减税或线性减税。
第七轮回合也被称为东京回合(Tokyo Round),是以消除非关税壁垒为主的关贸总协定谈判,举行时间是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超过100个国家参加此次谈判。这次回合是在日本东京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发动的,并由此得名。在1979年谈判结束时达成一揽子大范围的关税减让协议;在非关税壁垒措施方面,达成了某些关于公平贸易的协议,以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政府采购协议、进口许可证手续协议,等等。
关贸总协定的第八轮回合也被称为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是1986年9月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发动的,至1993年12月结束,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派代表参加了谈判。乌拉圭回合原定1990年12月在布鲁塞尔贸易委员会的部长会议上结束,在部长会议之前和期间,许多领域都有明显的进展,但是未能结束。经过多方努力,讨价还价,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于1993年12月15日草签。这些文件经各国议会通过后,于1994年4月正式签署。
乌拉圭回合主要取得了以下进展:第一,乌拉圭回合结束后,关税得到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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