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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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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对策研究

作者:刘海琴

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3年第19期

鹤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刘海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帮助农民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一道通畅的产销桥梁,从而有效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走上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道路。

一、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一)发展速度日趋加快,呈爆炸式增长

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20家,合作社发展速度快,数量多,品牌意识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给社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入社农民从合作社中尝到甜头,积极性日益高涨。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覆盖多个产业领域

生产经营范围覆盖到养殖业、种植业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服务业、农产品销售业等。合作的内容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环节,从过去提供生产、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某一项或某几项服务,发展到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打破农村地域的局限,形成跨县市、跨行业的合作社,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三)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形成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示范合作社

鹤壁市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明确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和各部门职责,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规章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鹤壁市规范性合作社达229家,市级合作示范社40家,省级合作示范社13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鹤壁市常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浚县天泽花生专业合作社、山城区晶金食用菌合作社、浚县浩大养鸡专业合作社、淇滨区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据了解,这些入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鲜明的合作产品,并形成鹤壁市主导产业,成员人数都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80%以上,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有比较健全的专业服务网络,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实现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系统服务。

(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战略,增强竞争力

鹤壁市有关部门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申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帮助创建品牌,提升农产品商品档次。淇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打造名优品牌。其中国文、天地农源、大农源、天邦等4个蔬菜基地分别注册了“国文淇绿”、“天地农源”、“大农源头”、“众家”等商标,在蔬菜销售市场均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程度

通过规范管理,统一技术指导,加快了标准化生产,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市省级无公害基地32个,无公害农产品15个,各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8 80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196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加工企业50家,认证无公害畜产品4个。

二、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普遍存在着“重发展轻规范、重建设轻指导、重扶持轻监管”等问题,只看重发展数量的增加,而忽视运行质量的提高。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在制度建设上比较薄弱,一些合作社负责人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受益分配等制度真正贯彻到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上不够,甚至有的合作社把章程当作一种摆设;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监事会,但监事会的人选主要有核心社员掌控,同时监事会与理事会存在着组织内地位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称,监督也是流于形式。

(二)合作社贷款、融资难度大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主要靠成员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小额贷款和五户联保贷款,额度小、周期短,难以满足合作社生产经营特别是在产品运销、加工环节开展业务对资金的需要。合作社普遍反映,贷款手续繁琐、信贷门槛高并且利息高。由于缺乏资金,合作社难以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不能构建自己的销售网络,难以单独拓展市场。

(三)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

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且拥有专门的经营、管理、技术人才的合作社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人才问题是合作社发展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合作社农民成员数占总成员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这些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合作社的主要管理者知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合作社可健康持续发展难以得到保证。

(四)政府优惠政策尚需妥善落实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政府对合作社高度重视,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实际上许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有些基层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账,担心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被作为征收缴纳税款的依据;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合作社运作成本提高;支农项目资金难以与专业合作社实现有效的对接。

三、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

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发展。在强化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引导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解决担保难题,加大信贷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一直困扰着合作社的发展,仅靠合作社自有资金自然发展是很困难的,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力度。政府应指导和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提供良好的信贷

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不断优化投资融资环境,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化联保贷款额度,解决好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优先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三)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合作社社员的素质

加强对农民群众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普及推广,培养和增强他们的合作参与意识。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加强对社员的技能培训,如通过定期举办座谈会的形式,使社员之间相互切磋,交流经验,提高自身技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本行业的专家到合作社开展讲座,为社员解答疑难问题,帮助引进新技术。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

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鹤壁市按照“发展、规范、壮大、提升”的思路,不断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有新的增长,现代化农业程度有新的提高。近年来,中央及各地相继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一些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同时也要切实落实税务、工商、信贷等优惠政策引导,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金融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工商部门要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理,依法免收登记费用,指导品牌建设等。

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对策研究

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对策研究作者:刘海琴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2013年第19期鹤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刘海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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