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记录和报告管理程序
4.6.4.1数据处理程序
4.6.4.1.1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记实,不允许随意的更改,不许删减,对个别异常值的处理,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增加检测次数确认;
4.6.4.1.2各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要填写整齐,应有检测人员校对和复核人员签名;
4.6.4.1.3原始记录如确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平等线,将正确数据填写上方,加盖更改人印章;
4.6.4.1.4检测数据填写在《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书》上;
4.6.4.1.5对不合要求的检测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书中如实反映。
4.6.4.2报告的出具程序
4.6.4.2.1检测报告表、检测合格证采用统一格式,由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审核签发;
4.6.4.2.2检测报告表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一份交被检测单位保存,一份交档案室内存档;
4.6.4.2.3送达被检测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单位应在限期内按要求整改完毕,申请复查;
4.6.4.2.4在接到被检单位的复检申请后,由原检测组按技术要求全面进行复检,重新填写检测报告表,按有关手续签发检测合格证。
4.6.4.3记录和报告档案管理程序
4.6.4.3.1所有记录和报告书,经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审核,使用完后,必须交由档案室统一归档。并作好记录;
4.6.4.3.2检测记录和报告不得随意借阅,必须查阅时,需作好登记工作。并不得变动、损坏和遗失。
4.6.5记录质量的管理规定
4.6.5.1 记录的分类
4.6.5.1.1本中心与检测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分为技术记录、质量记录两大类。
4.6.5.1.2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组得数据和信息的积累。主要有检测过程的原始观察、导出数据(简称原始记录)、工作单、合同、检测报告的副本以及与检测工作相关的技术设计图纸、说明等资料。
4.6.5.1.3质量记录是客观反映质量或质量体系运行过程的信息载体。主要有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记录和报告、质量监督、运行检查、设备和计量标准档案、人员培训记录档案、申诉以及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等记录。
4.6.5.2 记录的保存和保密
4.6.5.2.1所有记录必须由各相关部门指定的人员妥善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记录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3年,对记录中涉及防
雷工程施工验收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其保管期限为长期。记录超过保管期限,应由记录档案的保管部门造册报请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予以处理。
4.6.5.2.2涉及受检方的记录应采取保密措施。对记录的维护管理、查阅或借阅应符合本中心保护受检单位信息和所有权的规定和文件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4.6.5.3 原始记录的内容与要求
4.6.5.3.1原始记录主要有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测量时的被测件标识,检测或检测人员的签名。每份原始记录应清晰、明了,包含足够的信息,有利于分析影响不确定度的因素以保证检测过程能够再现。标准或检测大纲有明确规定的,应按规定的要求执行。
4.6.5.3.2原始记录的填写人员应准确、完整、客观地逐项填写记录内容。原始记录发生错误时对每个错误只能划改,并由修改人员签字或盖章以负责。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执行检测原始记录填写及数据更改的规定。计算机采集数据时,也应采取类似方法避免丢失或更改原始数据。
4.6.6检测报告质量的管理规定
4.6.6.1 概述
检测报告是本中心向受检单位提供的最终产品,也是本中心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进行的每一项检测的结果应准确、清晰和客观地报告。
4.6.6.2 检测报告的形式
根据本中心承担检测任务的性质及检测的结果,本中心为受检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主要分为建(构)筑物防雷检测报告、新建建筑物验收检测报告、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计算机场所防雷检测报告、电涌保护器测试报告等五类。
4.6.6.3 检测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4.6.6.3.1检测报告的内容
检测报告应包括受检方要求的所有信息和解释检测结果所必须的信息及所使用的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每份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基本信息应符合准则中对报告的要求。即使用简化的方式出具证书报告时,按规定要求的基本信息也应能随时获得。
4.6.6.3.2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4.6.6.3.2.1检测报告的填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中心检测报告书的填写及更正规定;
4.6.6.3.2.2检测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一致;
4.6.6.3.2.3检测报告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6.6.3.2.4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处理及表达式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4.6.6.3.2.5检测报告加盖印章,应符合检测印、证管理程序规定。
4.6.6.3.2.6检测报告若包含分包项目应明确标明,必要时可详细说明。
4.6.6.4 检测报告的格式
国家有明确格式要求的检测报告,按其要求编制。没有格式要求的检测报告的编制应符合本中心检测报告的填写及更改规定。
4.6.6.5 检测报告的发布
检测报告发布,传送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检测报告的管理,并按记录和报告管理程序规定发布、传送检测报告。
4.6.6.6 检测报告的更正和保密措施
4.6.6.6.1检测报告的更正是指本中心已签发批准的检测报告送达受检单位后,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中心需对该检测报告进行的更正或补充。
4.6.6.6.1.1发现证书或报告对应的检测设备出现了问题,且已影响到该检测报告所涉及的检测结果;
4.6.6.6.1.2发现由于采用了不正确或不完善的检测方法,导致检测结果有误;
4.6.6.6.1.3发现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其它错误;
4.6.6.6.1.4为满足受检单位的合理要求。
4.6.6.6.2证书或报告的更正应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4.6.6.6.2.1发布一个新检测报告,以替代原检测报告。这份新的检测报告应有新的编号,并标明替代的旧检测报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