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绩效考核参考标准(试行) 一、执证上岗奖惩
1、临床医生参加工作后,在符合报考条件下,第一年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即考起的,执业医师奖励1000元,执业助理医师奖励600元;第二年考起的,执业医师奖励600元,执业助理医师奖励300元,三年及以上考起的不再奖励。
2、临床医生参加工作后,在符合报考条件下,没有考起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从报考后第二年起,绩效工资系数逐年递减个系数,减到不再递减。
3、临床医生本科毕业参加工作7年后仍不能考起执业医师,专科毕业参加工作9年后仍不能考起执业医师的,建议调出临床岗位。
4、根据岗位特点,科主任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享受带教费。 二、临床医生绩效工资计算方法(辅助科室不算工作量):
(出勤100分+工作量100分+医疗质量100分)÷300×职称系数 (一)、职称享受绩效工资系数
1、执业医师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执业助理医师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无证人员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
2、主治医师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 3、副主任医师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 4、主任医师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 5、科室主任享受绩效工资系数为。 (二)、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各种法定节假日等均不算出勤。
2、下夜班算休息,但管床医生下夜班、休息日查房算出勤半天,享受半天绩效工资。 3、每月出勤21天(2月20天)计100分,每增减1天,增减分。 (三)、医生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挂钩
1、妇产科住院医生每月收病人60人记50分,办出院60人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分。 2、儿科住院医生每月收病人27人记50分,办出院27人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分。 3、妇产科门诊医生以挂号单为依据,每月看门诊病人790人,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
分;每月收病人85人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分。
4、儿科门诊医生以挂号单为依据,每月看门诊病人1040人次,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分;每月收病人27人记50分,每增减1人,增减分。 (四)、医疗质量与绩效工资挂钩
1、无医疗纠纷、投诉、举报,无医患沟通不良争吵记50分,无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记50分,共100分。
2、出现医疗纠纷扣20分。
3、出现病人到上级部门投诉、举报的扣20分,院内投诉、举报的扣10分。 4、医患沟通不良争吵扣10分。 5、每发生医疗不良事件1次,扣10分。
6、得到个人表彰锦旗的加20分,个人表扬信加10分,被评为最满意医生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