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分析)计划经营管理标准
计划经营系统管理标准
QG/13J08
主编单位:计划经营部 批准: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
目次
QG/13J08-01-2002经济合同管理规定.....................................1 QG/13J08-02-200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规定.....................7 QG/13J08-03-2002工程投标管理规定....................................19 QG/13J08-04-2002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规定..........................23 QG/13J08-05-2002工程报价管理规定.....................................27 QG/13J08-06-2002建筑安装工程分包管理规定..........................29 QG/13J08-07-2002资质管理规定..........................................33 QG/13J08-08-2002施工计划管理规定.....................................35 QG/13J08-09-2002施工统计管理规定.....................................37
前言
本次修订的计划经营系统管理标准包括QG/13J08-01~09-2002等9项标准。
该系统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发布的经营开发系统管理标准》、《技术、计划系统管理标准》中的第14项QG/13J04-13-98施工计划管理规定、第15项QG/13J04-14-98施工统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系统标准由计划经营部归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效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司合法权益,防止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不断提高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公司属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都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出现在经济合同文本中。
第三条公司经理是公司唯一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行使职能。法定代表人主管公司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对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
第四条经济合同是公司经济活动的中心环节,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运转。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按条块结合、矩阵管理的模式,公司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矩阵(见公司经济合同管理矩阵图)推动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第六条按统一制度、分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设经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
第七条公司计划经营部为公司经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的计
划经营科为分支机构。
第八条计划经营部为公司工程承(发)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经营承包合同、多种经营方面经济合同的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设计合同、科技协作合同、公司房产修缮合同的主管部门;产业开发部为公司物资购销合同、仓库保管合同、机械维修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主管部门、公司房(地)产租赁合同;财务部为公司借(贷)款合同、融资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管部门;人事劳资部为公司劳动合同、培训合同的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公司为公司用水电合同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法律事务室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监督部门。 第十条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都要设专(兼)职经济合同管理员。经济合同管理员要由熟悉相应业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同志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经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
1.组织、检查全公司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宣传经济合同法,推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组织、协调对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负责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公司各种经济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包括刻制、备案、发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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