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规范模板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 (煤矿除外 )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规范职业卫生档 案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工作场所职业卫 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用人单位职业 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号)的要求 ,制 定本规范。 一、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 业卫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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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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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活动中形成的 ,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 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 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见附件 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见附件 2);
(三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见附件 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见附件 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见附件 5);
(六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见附件 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 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 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它档案交叉的 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 , 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 (兼 )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 ,按年度或建设项目 进行案卷归档 ,及时编号登记 ,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 ,防止出现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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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样表予以补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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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 位必须如实提供。
,用人单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 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 ,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 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 范要求进行完善 ,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 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能够根据工作实际 ,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十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它规定 ,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 ,应当按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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