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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四章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
及鉴定
第三节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力。当外力不大时,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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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力的作用点是指车体与被破坏的客体互相接触时的部位,力的作用点发生变化,必然引起痕迹及其特征的变化。 2)肇事客体
车辆就是交通事故的肇事客体。由于车辆的品牌、型号各不相同,因而所形成的痕迹也不相同。即使是品牌、型号相同的车辆,由于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不同,所形成的痕迹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这就是我们检验车体痕迹的基础,是认定成痕车辆或物体的依据。 3)被破坏客体
在交通事故中,被破坏的客体一般是车辆和人体。车辆是由金属、塑料和木材等不同材料构成,各自有不同的结构和性质,对形成痕迹的数量、质量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性质主要有:弹性、塑性、硬度、脆性等。
值得注意的是,物质结构也会在痕迹特征有所反映。物质的密度、颗粒大小不同,反映工具痕迹特征也不相同。相同条件下结构紧密、颗粒细小的物体,能明显反映出工具上较细的特征。
3.车体痕迹的性质与结构
由于不同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不同,因而其特征的性质与结构也不同。
线条状痕迹的性质是以凹凸线条的起伏形态反映造型客体(例如车辆的某些部位)的特征。造型客体的特征与痕迹中所反映特征,凹凸的方向正好相反。 线条状痕迹的结构可分为三个部分: 痕起端——开始形成痕迹的位置; 痕止端——痕迹的终止位置;
痕迹面——痕起端与痕止端之间的部分。
只有正确地判断线条痕迹的起点和终点才能确定痕迹的起端、终端和痕迹面。起点一般光滑且无颗粒残渣堆积物,往往比较整齐,由浅人深呈斜坡状,痕迹被擦起的毛刺尖端始于起点。终点若有停顿,一般留有物体表面擦掉的颗粒残渣堆积物,并出现明显的停顿或按压现象;若无停顿的现象,则终点没有堆积的残渣,有时由深至浅,由宽变窄,逐步缩小成锥状形态。
车辆在碰撞中,随着撞击力的增大,车体的某些部位容易形成撞折痕迹。 以上所述的痕迹有时单独出现,有时混合出现。因此,鉴定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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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见的痕迹形成机理
分析研究各种痕迹的形成机理和确定特征,对痕迹的鉴定工作十分重要。痕迹的特征是检验结论的重要依据,能否正确认识与利用,是检验成败的关键。这些特征中有种类特征(也叫一般特征),它反映造型客体的种类,是种属方面的特征。特定特征(也叫细节特征),它反映某一个或某一些的造型特点,是独有的特征。 1)刮擦痕迹
刮擦痕迹是肇事车辆与承受客体碰撞过程中,接触部位沿着被破坏客体的表面擦划,在承受客体的表面形成的凹凸线条状痕迹。 刮擦痕迹形成的机理是:车辆的某部位在力的作用下挤压或划破客体:从而在客体表面形成凹凸线条状痕迹。主要表现为:一是客体被挤压而凹陷形成,二是造型客体在痕迹的形成过程中由于本身的硬度不够,而在自身表面被剥离而留下的痕迹。它的主要特点是:多伴随撞击、刺钩痕迹出现。 影响刮擦痕迹的因素有:
一是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的物理性质。承受客体的表面光滑,物质结构细密,而造型客体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凹凸不平,缺损明显,则容易形成清晰完整的刮擦痕迹;反之则不清晰。若造型客体的硬度大于承受客体,则容易压人客体,形成的痕迹深,线条多而粗。若二者的硬度相近时,形成的痕迹浅,线条少而细。若造型客体的硬度低于承受客体时,则容易在造型客体的表面形成痕迹。
二是作用力的大小和方向。作用力的大小和接触方向不同,形成的痕迹也不同。 刮擦类痕迹的变化较大,所以一般情况下以线痕的基本轮廓和形态作为种类特征。个别特征是单一凸线条和凹线条的具体形态。 2)撞击痕迹
撞击痕迹是肇事车辆某部位与承受客体碰撞时在受撞表面发生永久变形而形成的凹陷状痕迹。它的形成是车辆的某部位与承受客体在相隔一定距离的情况下,由于力的作用而在接触的瞬时产生巨大的冲量,使物体的表面发生变形而产生的痕迹。一般一次撞击只能产生一处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自行车或行人形成痕迹的部位一般位于车辆头部的正面,且损伤较轻,有时仅擦掉车身表面的尘土,形成片状痕迹。
碰撞痕迹鉴别时,应比对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痕迹的形状和位置。 3)分离痕迹
车辆上的易碎零部件受到撞击时会破碎而撒落在事故现场,在车体上也会遗留一部分残骸。可以将现场散落的部分拼装后与残留在车体上的残骸进行同一认定,这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肇事车的物证之一。 制动系、行驶系和转向系统部件的断裂与事故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必须认真地鉴定是因为断裂引发事故,还是先发生事故,因事故而造成断裂。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断裂而造成事故,零部件往往有旧性裂纹,属于疲劳断裂。疲劳断裂的断口有一部分是光滑的水纹状截面,有一部分是粗糙的麻面。交通事故发生时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使零部件发生脆性断裂,并伴随着其他严重的车体破损。脆性断裂的截面全都是粗糙的麻面。对刹车管路断裂的 鉴别,也是根据断口是旧性断口还是新鲜断口,来鉴别断裂是发生在事故之前还是在发生事故之后,并分析断裂的原因。
二、车体痕迹的测量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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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离。自行车车身上痕迹还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形态、面积和相关尺寸。测量记录实例如下:“经勘查汽车前挡风玻璃大面积破碎,在玻璃处沾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系人血和人的毛发。前保险杠的中间部位距地面垂直高度0.538m处有被撞凹陷一处,系被圆滑的硬质物体撞击所致,凹陷长5cm,深度为0.8cm。经检验:28型永久牌男式自行车,左侧脚蹬轴头有撞擦痕迹;大梁中部11cm长的弧度变形,系非硬质物体撞击形成,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为80cm;车座180°转向;自行车后货架左侧支架有6cm的撞击痕迹。”
三、车体痕迹的提取
车体痕迹的提取主要有3种方法:
1.照相
采用照相法提取车体痕迹,既能够快速、准确地反映车体痕迹的真实情况,也便于长期保存,是固定和提取各种车体痕迹的最重要的手段和方法。在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提取之前,必须首先进行照相。为了便于进行痕迹鉴定,拍摄的车体痕迹必须完整而清晰,特征不发生变化。拍摄车体痕迹时,应当在被拍摄物体的一侧同一平面放置比例尺,用来记录痕迹的尺寸。
2.绘制现场图
根据勘查的要求,可以绘制现场图,记录车体的痕迹位置、形状和尺寸。采用绘制现场图的方法提取车体痕迹,快速、正确、形象,是提取车体痕迹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将在后面介绍。
3.制作勘查笔录
勘查和提取痕迹应该做好勘查笔录,记录痕迹的位置、形状、尺寸和勘查过程等。提取车体痕迹时,应注意附着在痕迹周围的漆块、木屑、毛发、血迹、纤维组织、皮肉等微量物证。
四、撞击、刮擦痕迹的鉴定
撞击、刮擦痕迹的鉴定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痕迹和嫌疑客体的观察比较、分析后作出现场痕迹是否为嫌疑客体所遗留的结论。 鉴定的程序是:
1.鉴定前的准备
主要是弄清楚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现场痕迹遗留部位、提取、托管、送检方法、痕迹相互之间的关系,距离地面的高度、方向等。同时还要弄清嫌疑客体的来源及有关情况,鉴定的目的和要求等。在弄清有关部门情况后应把样本客体及痕迹编号,以免混淆。
2.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对现场痕迹和样本客体逐个进行观察,以发现和确定各自反映出来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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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和结构等,为比对检验创造条件。
分别检验时应先检验现场痕迹,然后再检验造型客体。 1)检验现场痕迹的任务 ①确定痕迹的种类。首先要确定现场的痕迹是撞击(凹陷状)痕迹还是刮擦(线条状)痕迹,还是两者混合而成的。如果是混合型的,则应判断以谁为主或谁先形成。
②根据痕迹的种类分析形成过程。在确定痕迹种类的基础上,根据痕迹的特点、大小、形态、深浅以及作用力的方向、角度,形成痕迹的接触过程,变化情况来综合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及主要因素之间的关系。
③分析形成痕迹的客体条件及接触部位。在观察痕迹形态的基础上,综合现场条件分析造成痕迹的客体可能是哪一类车,在车辆的哪个方向或哪个部位。
④根据承痕的性质和结构分析痕迹特征的影响。痕迹特征在数量和质量上是否有变化,取决于造型客体和承痕客体的物理属性和表面结构,以及作用力大小、方向和角度等条件。因此,在检验时要具体分析两类客体对特征是否有影响及其变化情况,为选择可靠的特征和综合判断提供依据。
选择稳定、可靠、高质量的痕迹作为寻找细节特征和比对检验的基础痕迹。
⑤寻找确定特征。痕迹特征要从痕起端、痕止端、痕面、痕壁、痕迹部位去寻找发现。 ⑥充分利用附着物、遗留物特征。在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周围或部经常有附着物或遗留物,充分利用它,有利于确定造痕部位和认定检验。 2)检验造痕迹客体的主要任务
第一要确定造痕客体是否符合形成现场痕迹的条件。主要从造痕客体的总体结构、形状、硬度、大小、宽窄、长短、粗细以及成分、色泽等方面来分析确定造痕客体是否具备造痕条件。
第二是要确定造痕的留痕部位。通过观察造痕客体表面是否存在变形或擦伤,是否有承痕客体的附着物等来确定造痕部位。
第三是要寻找比对特征。在确定可能造痕的部位后,注意观察其形态特征,也就是比较凹凸点、缺损、线条、丘坑等特征。
3.制作实验样本
用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可能的接触部位,在适当的材料上,模拟现场痕迹形成的条件进行实验而制作的样本叫实验样本。这里所指的现场条件是作用力的大小、方向、角度、距离、位置等。
制作实验样本的目的是:一是把造痕客体上的特征变为与现场痕迹凹凸形态一致的特征。二是要检验证实造痕条件是否符合现场条件。三是要验证造痕客体留痕部位、确定特征的数量和质量区别特征的真伪,为检验提供条件。
在制作实验样本时要注意选取与现场承痕客体相同或相近似的材料。例如在物质结构、硬度、干湿度、可塑性等要与承痕客体相似。实验的主要条件也要与现场痕迹形成的条件一致。
4.比对检验
比对检验是指将现场痕迹特征两者之间进行逐一的比较鉴别。
比较检验的任务:一是确定分别检验中发现的特征,同时继续发现新特征。二是通过全面比对所有特征,确定特征的符合点与差异点。三是分析确定特征的可靠程度。
比对检验的方法,一般采用的比对方法有特征对照法、特征接合法、特征重迭法。特征对照法是以现场痕迹特征对照样本痕迹特征,观察两者间持征的形态、位置、大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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