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全面实施国家 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等,制定本确认书, 提示企业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签署本确 认书并认真执行,享有依法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权利。 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满足有关单证真实性 及其与外汇收支一致性审核要求的前提下,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不 予限制。 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货物贸易外 汇管理法规规定,并依法通过文告、外汇局政府网站等适当的公开、 透明的方式予以公布。 外汇局依法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 能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6
附3: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编号: 所属外汇局代码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登记类别 业务类别 结算方式 金融机构标识码 金融机构名称 币种 小写 所属外汇局名称 企业代码 联系电话 □B类企业超额度□C类企业□其他 □收汇□结汇□付汇□售汇□其他 □信用证□托收□汇款□其他 大写 外汇局登记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支)局 年 月 日 币种: 金额: 申报号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币种: 金额: 申报号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登记表截至 年 月 日有效) 27
金融机构办理情况
附4: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境外开户行) ],一家根据[ ]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其注册地址为[ ],银行代码(指SWIFT CODE或金融机构标识码)为[ ]; 乙方:[ (境内企业全名) ],组织机构代码[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为[ ]。 鉴于:
乙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期]颁布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甲方开立[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乙方须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以授权甲方定期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其专用账户收支信息后,方可在甲方开立此类专用账户。 1. 授权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按照《实施细则》和本协议要求的内容和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的所有相关信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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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特此同意按乙方授权报送信息。 2. 开户
2.1 乙方根据《实施细则》及甲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在甲方开立专用账户,此账户经乙方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开户登记后生效。
2.2 乙方拟在甲方开户户名为: 3. 账户信息报送
甲方应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邮寄给乙方所在地外汇局[收件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 4. 有效期
4.1 本协议由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邮寄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乙方有权
主动停止在甲方专用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并关闭账户,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蒙受的相应损失。乙方关闭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专用账户时,本协议终止。
4.3 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免除甲
方相应责任。甲方应于影响履约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4.4 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经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开立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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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终止。 5.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其他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有关乙方在甲方所开立专用账户的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就本协议所述事项,若本协议与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盖章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姓名: 职务: 日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姓名: 日期:
注: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模板基础上丰富协议内容,所增条款不得与模板中“1.授权”和“3.账户信息报送”内容相抵触,其余条款供参考。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