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
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
【发文字号】乌海政办发[2007]24号 【发布部门】乌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6 【实施日期】2007.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7〕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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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阶段
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7〕49号)的精神,根据《2002-2010乌海市矿产资源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保持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市非煤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制定《乌海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一、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完成该项工作,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非煤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
组 长:何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有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瑞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霍照良 海勃湾区政府区长 丁欣亮 乌达区政府区长 陈文库 海南区政府区长 曹保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于炳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党文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郭金伯 市经委主任
李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 / 3
孙 毅 市公安局局长
胡雪峰 市环保局局长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赵忠武 市水务局局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董志平 乌海电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曹保全兼,副主任于炳华兼。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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