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物流中心内重点部位为存放现金、票证、贵重商品(物品)的部位。其重点管理为:
(1) 重点部位经营人和行政负责人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与物流中心安全保卫部签订责任书。
(2) 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物流中心财经制度和物品管理制度。坚持现金、票证当日“回笼”。 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使用和保管。支票印鉴须单独放入保险柜,不得与财务章及其他印章存放在一-起。保险柜必须拨乱密码,钥匙按规定数量配置并由专人保管,且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或存放在办公地点。下班后开启保险柜报警装置。使用保险柜人员调离岗位后应及时更换密码。
(3)各单位在领用支票时,必须建账登记,将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金额等内容填写齐全,存根留底。对未用掉的支票,应于当日交回财会室(财审部)。加强对支票的管理,一旦丢失,应积极查找,迅速办理挂失手续,并及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填写支票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支票。
(4)领用发票要建账登记,由专人保管,填写发票时要内容齐全,本人签全名,不得为他人提供假发票。
(5)在收受顾客支票、汇票时,须验明本人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在核实对方确切身份后,坚持做到:本市3天
付货,远郊县5天付货。顾客备车提货时,须登记车辆号码。
(6)物流中心各部门员工工资、奖金和其他现款,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发放。
(7)物流中心贵重商品(物品)的登记手续必须齐全,做到账物相符,定点存放。应设专用库房,专人负责保管。
(8)物流中心重点部位要门窗牢固,安装防盗设施和设备。 (9)物流中心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做到职责明确,制度落实。坚持各入口检查,各部门随时查,安全保卫部一周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季测验一次,检查时要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0)必须配备专车到银行存取现金、交送营业款,并由安全保卫部派人护送。
(11)因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一律由经管人负责赔偿(现金、票证、物品等)。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