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大学生因病需在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选择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医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的(或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相关资料及所在高校的相关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十八、临时外出期间需住院的有何规定?
除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外,临时外出3个月以的大学生,需住院治疗的,可在当地的医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应在15天(遇节假日顺延)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急诊登记手续的,可通过(87258615)办理登记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或市民卡)、就诊病历、《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其中,在本市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二级及以上医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十九、长住外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除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外,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大学生,经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可在当地的医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或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
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及当地医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
二十、因急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有何规定?
大学生因急症在市区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在3日(遇节假日顺延)持急诊住院证明,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急诊登记手续的,可通过(87258615)办理登记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或市民卡)、就诊病历、《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二十一、报销医疗费用的受理时限有何规定?
大学生因急诊以及在异地就医或转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可在治疗结束后的30天,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二十二、子女统筹满年限后如何办理大学生城居医保?
参加省级、市区及城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可在满20周岁子女统筹待遇中止后的3个月参加本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大学生城居医保,也可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大学生城居医保,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城居医保参保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后的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
二十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
1、在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围以外的; 2、未经登记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导致的;
4、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等发生的; 6、其它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二十四、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乙类项目(含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阿奇霉素5%等。
自负: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
二十五、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在享受商业保险赔付时如何享受城居医保待遇?
大学生可以购买适合本人需要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提高自己的保障水平。大学生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如选择先由商业保险赔付的,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报销时应剔除商业保险公司已赔付的医疗费部分。
二十六、如何查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
大学生可通过登陆市劳动保障信息网(.zjhz.lss.gov.cn)查询相关大
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咨询相关问题。
二十七、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障办法什么时候会推出?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本试行办法主要解决参保大学生的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仍按照现有规定继续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出适合我市大学生实际的门诊保障办法。
二十八、本市可办理登记备案及补、换证历本的医保经办机构有哪些?
附表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经办机构名称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市上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市下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市西湖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市江干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市拱墅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市滨江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 务中心 地 址 中河中路248号 中河中路102号 凤起路247号(3楼大厅) 竞舟路228号2楼 景昙路98-2号 半路268号 联系 87258615 87824977 85130151 87759368 86036531 56872217 滨江区江南大道区政府1楼87702274 1116室
二十九、实例
例1:某大学生,因患大病住进某三级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计为50000元,其中自费部分1000元,使用乙类药品(自理比例5%)500元,其医疗费结算结果计算如下:
医疗费用总额 自理、自费 个人自负 统筹基金 支付 现金支付 50000元 计算说明:
1025元 15866元 33109元 16891元 符合医保开支围的医疗费:50000-1025 = 48975元。
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0000-800)×64%+(40000-20000)×70%+(48975-40000)×76% = 33109元;
个人负担:800元+(20000-800)×36%+(40000-20000)×30%+(48975-40000)×24% = 15866元;
现金支付:15866+1025 = 16891元。
例2:某大学生,因患大病住进某三级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计为200000元,其中自费部分10000元,使用乙类药品(自理比例5%)5000元,其医疗费结算结果计算如下:
医疗费用总额 自理、自费 个人自负 统筹基金 支付 现金支付 200000元 计算说明:
10250元 47267元 142483元 57517元 符合医保开支围的医疗费:200000-10250 = 189750元。
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0000-800)×64%+(40000-20000)×70%+(150000-40000)×76%+(189750-150000)×82% = 142483元;
个人负担:800元+(20000-800)×36%+(40000-20000)×30%+(150000-40000)×24%+(189750-150000)×18% = 47267元;
现金支付:47267+10250 = 57517元。
例3:某大学生,患血友病,经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至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了规定病种门诊病历。其持规定病种门诊病历就医,医疗费用总计为5000元,其中自费部分200元,使用乙类药品(自理比例5%)500元,其医疗费结算结果计算如下:
医疗费用总额 自理、自费 个人自负 统筹基金 支付 现金支付 5000元 计算说明:
225元 1719元 3056元 1944元 符合医保开支围的医疗费:5000-225 = 4775元。 其中,统筹基金支付:4775×64% = 3056元; 个人负担:4775×36% = 1719元; 现金支付:1719+225 = 1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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