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
党组织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入党积极 分子的确定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上级党委 备案审核 党委组织部门 备案登记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 育 发展对象的 确定和考察 预备党员 的接收 预备党员 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 采取吸收上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做好流动入党积 极分子的衔接工作 党支部召开推荐会,并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登记 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参加短期 集中培训 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审核,列为发展对象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党委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审查结果,发放《入党志愿书》 党委派员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票决接收预备党员(上级党委派员指导) 公 示 党支部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报党委审批 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在3个月内审 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 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 转正 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 党支部和党小组 组织预备党员 进行入党宣誓 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 实践工作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党小组提出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工)委派员指导) 公 示 党委在3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 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入党材料归档,由党委保存或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