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文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的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大家定要好好复习!
2017司考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017司考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的权利
(1)以农业生产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 A.处分方式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注意限制流转和允许流转两种情况: a、限制流转:一般耕地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28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b、允许流转:四荒用地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33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B.处分的方式及程序(登记对抗主义)
a、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b、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c、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7司考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tips】本文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的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大家定要好好复习!2017司考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2017司考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的权利(1)以农业生产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A.处分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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