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等。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6.2.3 施工单位按本大纲的要求将有关的图纸资料、质保文件、质量标准、验评标准、施工技术记录、检验报告、验收签证、施工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准备好,提供检查人员查阅。
6.2.4 检查组检查开始前,受检单位首先应向检查组汇报本工程项目的设备性能及设计简介、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情况、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进度及完成情况、质量体系、工程质量状况及主要指标、隐蔽工程情况、自检及整改情况等。 7.质量监督检查评价及报告
在质量监督检查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出《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作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并对下一步施工工序是否继续进行作出认定。 质监报告应提交施工及建设单位 ,同时报送省局质监中心站。
《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大纲》1
谈等。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6.2.3施工单位按本大纲的要求将有关的图纸资料、质保文件、质量标准、验评标准、施工技术记录、检验报告、验收签证、施工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准备好,提供检查人员查阅。6.2.4检查组检查开始前,受检单位首先应向检查组汇报本工程项目的设备性能及设计简介、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情况、质量问题及处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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