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横向坡度,当路面采用直线型路拱或直线加圆弧型路拱时,宜比路拱坡度大较多慢速车辆混合行驶的路段,宜比路拱坡度大拱时,宜采用路拱坡度的宜比路拱坡度大
1~2%)。
1~2%(但在少雨地区或有
0.5%或与路拱坡度相同);当路面采用一次半抛物线型路
(但邻接边沟的一侧,
1.5倍;当路面采用单向直线型路拱时,宜与路拱坡度相同
第4.1.5条高级路面(一级厂外道路除外)、次高级路面,宜设置路缘石,并根据需要加固路肩。
一级厂外道路的路肩,除右路肩宜留出宽度为0.5m的土路肩外,应采用硬路肩。车行道两侧,应设置宽度
0.25m)。路缘带强度、厚度,应与车行道路面相同。
为0.5m的路缘带(困难时,左侧路缘带宽度,可采用
第二节柔性路面
第4.2.1条行驶一般载重汽车(包括一般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柔性路面设计,面的设计规范执行。
应按现行的有关公路柔性路
第4.2.2条行驶重型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柔性路面设计,相结合的方法,并参照现行的有关公路柔性路面的设计规范。
应采用本节规定的柔性路面典型结构与弯沉计算
第4.2.3条行驶重型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柔性路面典型结构组合图式和面层、联结层、表4.2.3-1
的规定采用。当车型、交通量较大时,厚度宜采用上限;反之,厚度宜采用下限。
基层的厚度,可按
沥青面层厚度(不包括联结层厚度),不应小于表4.2.3-2的规定。
岩石路基上,不宜设置底基层和基层,但应根据需要设置粒料调平层;土质路基上,底基层的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填石路基上的沥青面层、联结层,必须在基层及路基稳定密实后进行铺筑。
柔性路面典型结构组合图式
图4.2.3-1
注:①适用条件栏内的P系指标准车后轴重(t),i系指道路纵坡(%)。
②当有足够依据时,可不受本表道路纵坡规定的限制。
沥青面层最小厚度表4.2.3-2
注:沥青碎(砾)石表面处治层厚度,宜采用3cm。
垫层的设置,应根据需要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15cm。
第4.2.4条主要行驶重型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应以重型自卸汽车为标准车。行驶多种重型自卸汽车的厂
矿道路,应以主要重型自卸汽车为标准车。行驶多种主要重型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应以后轴重最大的主要重型自卸汽车为标准车。
当少量重型自卸汽车与较多其它各类汽车混合行使时,宜以其它各类汽车中的后轴重最大的汽车为标准车。
路面设计用的重型自卸汽车参数,可参照附录五。
第4.2.5条车辆换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n1--标准车的平均日交通量辆数;
n2--被换算的非标准车的平均日交通量辆数;
η--车道数系数。单车道时,可采用1.25;双车道时,可采用1;
c1--后轴数系数。单后轴时,可采用1;双后轴时,可采用2;
c2--轮组数系数。单轮组时,可采用0.25;双轮组时,可采用1;
p1--标准车的轮胎压力(MPa);
p2--被换算的非标准车的轮胎压力(MPa);
d1--标准车的单轮胎轮迹当量圆直径(cm);
d2--被换算的非标准车的单轮胎轮迹当量圆直径(cm)。
双向行驶的厂矿道路,不应计入空载重型自卸汽车的交通量。
仅行驶空载重型自卸汽车的厂矿道路和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后仅行驶空载重型自卸汽车的路段,可按路面设计用的空载重型自卸汽车参数设计。
第4.2.6条各类汽车换算成标准车的平均日交通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Nj--各类汽车换算成标准车的平均日交通量辆数。
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内,标准车的累计交通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N--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内,标准车的累计交通量辆数;
t--全年工作日数;
T--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年数。高级路面,可采用采用5;中级路面,可采用
5。
10;次高级路面,可采用6,但沥青碎(砾)石表面处治,宜
当道路服务年限短于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时,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应与道路服务年限相同。
第4.2.7条容许回弹弯沉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lR--容许回弹弯沉值(cm);
A--面层类型系数,应按表4.2.7的规定采用;
dj--解放CA-10B型汽车的单轮胎轮迹当量圆直径(cm)。
面层类型系数表4.2.7
第4.2.8条土基回弹模量E0和赀面赀料回弹模量路面为多层结构时,路面材料回弹模量,应采用泥结碎
E1,可查现行的有关公路柔性路面的设计规范确定。当
(砾)石回弹模量。
第4.2.9条实际弯沉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αs--实际弯沉系数;
E0--土基回弹模量(MPa);
Kα--轮迹间隙修正系数,可根据r/δ、E0/E1值,查图4.2.9确定(r为标准车的轮隙中心至单轮迹中心
);当r/δ>1.5时,可采用1。
距离;δ为标准车的单轮胎轮迹当量圆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