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必须长抓不懈。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应配合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严厉打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同时继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奖惩,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人们饮食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食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食品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食品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各乡(镇)内的宣传,更要加强在村(屯)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食品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食品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食品监管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食品,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食品和违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三)、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支持食品工作
如何把食品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是关键,可在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同时,把管理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齐抓共管,做好农村食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食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落到实处。
(四)、设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使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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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到组、到户、到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定期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上报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根据信息进行处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监管模式。
(五)、为使食品安全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治理,还应从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教育、宣传、培训入手,提高各乡(镇)的主管领导及食品业户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树立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食品安全事故时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使其树立起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六)、在日常工作中记录食品经营企业不良劣迹、特别是对小企业、小作仿、小食堂的诚信档案等信息进行重点管理,严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并根据这些信息督促具体的监管单位对其重点监管。再次、与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使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倡导合法和诚信生产经营,保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构筑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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