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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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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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序号 1 基坑开挖、 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不小于3m的基坑(槽) 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 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工程 1.滑坡处理。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特殊岩20m、岩质挖方边 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地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段的挖方边拔 3 基础工程 1.桩基础。 2.挡土墙基础。3,沉井等深水基础 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 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3.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 4 大型临时工程 1.围堰工程。2.各类工具式棱板工程 1.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2.高度不3.支架高度不小于5m;跨度小于10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0klV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15kN/m。4.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5.挂篮。6.便桥、临时码头。7.水上作业平台 5 桥涵工程 1.桥梁工程中的粱、拱、柱等构件施工。2.打桩船作业。3.施工船作业。4.边通航边施工作业。.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6.顶进工程。7.上跨或下穿既有公路、铁路、管线施工 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lOO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3.支架高度。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不20Kn/m。 4.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 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5.猫道、移动模架 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2.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3.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4.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5.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6.在三级及以上类别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审查 开挖、支护、2.深度小于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路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土地段的路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 3
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7.转体施工 6 隧道工程 1.不良地质隧道。2.特殊地质隧道。 1 .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3.浅埋、偏压及邻近建筑物等特殊环境条件隧道。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的大跨度隧道。5.小净距隧道。6.瓦斯隧道 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lO%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VI级围岩的隧道工程。2.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3.埋深小于l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4. 1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5.连拱隧道;中夹岩柱小于l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6.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7.水下隧道 7 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8 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卸工程 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吊重量在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1.桥梁、隧道拆除工程。2.爆破工程 1.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2.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 3.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程 附录B专施工方案主要内容
B.0.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
3.0.3 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应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
附录C 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
C.0.1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依据
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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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文件。
4)项目各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审查意见。 5)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成果。 2 工程概况
3 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4 评估内容
1)总体风险评估。
2)专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估测。 5 对策措施及建议 6 评估结论
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
2)Ⅲ级和Ⅳ级风险存在的部位、方式等情况。
3)分析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
3.0.4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附录D 特殊作业人员范围
D.0.1 特殊作业人员应包括下列人员: 1 电工。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3 架子工。
4 起重信号司索工。 5 起重机械司机。
6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7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8 锅炉司炉。
9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10 电梯司机
1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 12 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
13 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14 瓦斯监测员。 15 工程船舶船员。 16 潜水员。
17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0.5 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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