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体检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射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以及阴道毒菌、滴虫检查等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在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须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职工体检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来园工作前要进行全面体检,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方可就职。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对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一、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医生的晨间检查。
二、检内容: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三、保健医生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情况,如有可疑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医生联系,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安全制度
1.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2.教师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7.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8.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用应由保健医生负责。
9.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提前做好活动前的安全预案,并上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10.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家长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