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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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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前款第3.2.1项、第3.2.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2.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3职工符合本制度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3.1故意犯罪的。 3.3.2醉酒或者吸毒的。 3.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责任划分

4.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24小时内出具事故分析报告。 4.1.1负责本部门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

4.1.2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及票据。 4.2公司管理部

? 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

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 负责协助公司内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 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救护车辆的正常运行。 ? 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名单更新。

? 负责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 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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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伤管理程序 5.1办理投保

5.1.1各部门定期将参保人员(替换人员)名单上交财务。 5.1.2财务定期将参保人员(替换人员)名单上报保险公司。 5.2事故处理

5.2.1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或当班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2.2部门主管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护,同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领导。

5.2.3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救护车到现场组织救护外,还应及时向上公司领导汇报。 5.2.4现场简单救护处理后,及时将伤员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先期的治疗费用由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垫付。

5.2.5治疗期间的费用以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名义,经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公司申请办理借款手续。 5.3责任追究

参照公司相关事故考核办法执行。 5.4报险程序

5.4.1为保证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能及时报险,确保报险的有效性,员工个人及各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管理部报险,具体要求如下:

5.4.1.1场内事故

事故发生后,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安全责任人第一时间告知公司管理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公司管理部,确保公司管理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时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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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场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须由公司管理部及时与公安/交通部门交涉,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书;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公司管理部。 5.4.1.2场外工伤事故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或机动车伤害,须由员工所在部门及时告知公司管理部,且在24小时内将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公司管理部,并在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5.4.2除上述事故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责任认定书外,员工治疗结束后,工伤员工或工伤员工所在部门须提供: 5.4.2.1门诊治疗的须提供

5.4.2.1.1区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 5.4.2.1.2《门诊病历》。 5.4.2.1.3《用药明细》及发票。 5.4.2.1.4《检验报告单》。 5.4.2.2住院治疗的提供

5.4.2.2.1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 5.4.2.2.2《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 5.4.2.2.3《用药明细》及发票。 5.4.2.2.4《检验报告单》。 5.4.2.3注意事项

5.4.2.3.1因各部门上报不及时、瞒报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而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工伤员工所在部门承担;员工上下班出现的工伤事故,如因工伤员工个人汇报不及时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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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2严禁各部门将员工工伤治疗费用以工资或奖金方式补贴给出资人。

5.4.2.3.3无论部门安排人员或工伤员工本人在办理门诊或住院手续时,务必确保院方出具的各项单据中的名字与工伤员工身份证中的名字书写一致,且各项单据加盖医院专用章。

5.4.2.3.4各项费用单据、材料须经公司管理部核准后,方可在财务进行冲账或办理报销手续。 六、工伤补助及陪护标准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必须人员陪护的,陪护人员最多不能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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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以及宣传、培训和相关方管理的,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 三、职责

3.1公司管理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登记更新。

3.2公司管理部负责将最新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3公司管理部负责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 四、管理要求 4.1获取方法:

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部室每半年通过安全监督生产管理部门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咨询机构等渠道补充,以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4.2识别、确认

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获取到新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后,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性,确认的依据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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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职工有前款第3.2.1项、第3.2.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2.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3.3职工符合本制度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3.3.1故意犯罪的。3.3.2醉酒或者吸毒的。3.3.3自残或者自杀的。四、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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