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部承包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施工项目管理的管控力度,全面履行《施工合 同》所约定的各项内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加员工经济利益,充 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工作, 强 化公司监督、检查和服务管理职能,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 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机构设置 : 成立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 理担任, 其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 公司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环 境管理主管部门,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日常具 体工作。
二、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考 核和奖
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警机制,监督 施工项
目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确保工程施工工期、 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保证工程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 制度,
并在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奖励基金数额为工程总造价 的 5 %。
4、建立和完善施工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汇报 制度,
使公司施工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诉管理制度,促进施工项目诚信履约。对 已发生
的工程投诉事件严格按照程序集中力量, 迅速处理, 防止事态 扩大。
6、 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的动态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管 理进
行督查。原则上公司对在建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 每季度对分公司所辖的施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 并将公司综 合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 分公司应每月对所辖的施工项目至少进 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 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施工 项目部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作好综合检查记录。
7、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 业务管
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 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 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 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施工项目竣工考 核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检查考核依据:
1、施工工期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总进度 计划和
周、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 程
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5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
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四、检查内容、评分标准
公司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将依据公司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及管 理制度的情况。 并以项目的“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为主要内容, 采取百分制累计记分方式进行。
1、施工项目管理综合检查考核(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部
分)汇总表(详见附表 1)。
2、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 - “进度管理”(详见附表 2)。 3、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 - “质量过程控制”(详见附表 3)。 4、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 “技术管理”(详见附表 4)
5、项目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 - “办公环境、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详见附表 5)。
6、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组织管理、 劳务管理”(详见附表 6) 7、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 “安全环境管理”(详见附表 7)。
五、 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
1、听:检查考核小组听取项目经理汇报在建工工程项目综合情 况及项
目施工情况;
2、查: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汇报情况,按专业分工、部门对口分 别查阅
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依据、文件、资料等;
3、看:检查考核小组到施工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专 业管理
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4、评议:检查考核小组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受检施工项目交换
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检查考核综 合考评评分。
六、 检查考核的结果分类
1. 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85分,为优良; 2.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为( 70-85)分,为合格; 3 .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V 70分,为不合格。
4、根据年度综合检查次数,按加权平均计算综合考核分值。
七、 奖励
1、对综合考核评分》85分优良项目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满
足施工合同要求, 给予项目部奖励基金数额 50%的奖励,其中 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的奖励分别不小于奖励总 额的 30%、
15%、 10%、 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奖 励总额的 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2、 对综合考核评分在70?85分合格的项目部,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满足施工合同要求,给予项目部门奖励基金数额
40%的奖
励。其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的奖励分别不小 于奖励总额的 30%、 15%、 10%、 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 分别为奖励总额的 5%;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3、 在施工期间内没有发生一次工程投诉事件,也没有发生一次当地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给予项目部奖励基金数额
10%的奖
励,其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的奖励分别不小 于总额
30%、 15%、 10%、 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 总额的 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4、对获得当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部 分别给
予奖励基金数额 5% 、10%的奖励,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 励分别为奖励总额的 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5、对获得当地市级结构优质工程、省级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分别 给予奖
励基金数额 5%、10% 的奖励,获得当地市级优质工程、省级 优质工程的
项目部分别给予奖励基金数额 10% 、15%的奖励。其中 公司工程部的奖励为奖励总额 10%,其他参与创优工程的相关人员 的奖励为总额的 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6、对获得科技成果、工法、优秀 QC 活动成果奖的项目部每获得 1 项奖励 5000 元,其中项目主要编写人奖励不小于奖励总额的 50%, 其余奖励由项
目经理分配。
7、对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项目部,公司 将强制
性督办项目部整改, 并有权动用奖励基金, 确保消除项目施工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并对延误工期采取必 要的赶工措施, 确保达到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 每督办整改 1 次给予 公司工程部、安全部分别奖励 5000 元。 八、处罚
1.对综合考核评分低于 70分的项目部, 给予项目部扣除奖励基金数 额的 40% 。
2 、受到业主、监理单位和顾客投诉的项目部,每发生 1 起对项目部 扣除奖
励基金数额的 5%。
3、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项目部,每发生 1 起对项目部
扣除奖励基金数额的 10%。 其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项 目部,每发生 1 起对项目部扣除奖励基金数额的 15%。 4、对公司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没有 制定“三定”措施的、或没有回复整改的、或复查不合格的项目部, 每发生一次扣除奖励基金数额的 5%。
5、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未满足施工合同约定标准的,每发 生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