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批生产指令(包装指令)管理规?程 起草部门 编制人 生 产 部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起草日期 审核人 版本号 文件编号 审核日期 SMP-SC-005-00 批准人 批准日期 00 执行日期 共打印 份 生产指令(包装指令)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生产指令的流转程序,确保生产指令的发布准确无误。 2 范围
一个批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 职责
生产部部长、车间主任、生产部工艺员、操作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4 内容
生产指令的项目
4.1.1 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 4.1.2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4.1.3 生产指令编号:按品种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表示月份,后两位表示流水号。如0903为9月份第3次投产。 生产指令的流转程序
4.2.1 生产指令全套文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经批准生效后,复制一份作为基准文件存放于生产部 。
4.2.2 生产部工艺员根据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和批次,用产品基准批生产指令文件(批包装指令文件)复制一份并填写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签字。
4.2.3 填写后的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送交生产部部长审核无误后签字。
4.2.4 生产部工艺员根据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在空白批记录上标记批号后连同指令下发至各生产车间,填写“批记录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数量、收发双方签名。
4.2.5 各工序操作员在生产中及时填写批生产(包装)记录,经QA员复核签字,填写应符合《批记录管理规程》的要求。
4.2.6 生产结束后,车间主任对各工序批生产(包装)记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生产部工艺员将所有指令、记录收集、清点、检查,确无差错后,交生产部部长审核签字。 4.2.7 上述经审核的批生产(包装)指令及批生产(包装)记录交QA室,由QA主任和质量保证部部长进行审核,按《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决定产品是否放行。
4.2.8 批生产(包装)指令及批生产(包装)记录按批号汇总成册,建立批档案,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保存到期后按《档案管理规程》进行销毁,填写销毁记录。
文件变更记录 原文件编号
变更执行日期 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