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守则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入落实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
机地结合起来。
第2章 保安员守则
第3条 安保部值班实行轮班制,保安员的休息时间由安保主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4条 上班前要整理好仪容仪表,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签到、集队、接受当天的作
任务、领取警械器具和对讲机等工作用具。
第5条 在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后,保安员应提前5分钟从值班室列队前往工作岗位接班。 第6条 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和接班保安员要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在登记本和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交接班双方签名确认,并向主管报告情况。不能因交接班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第7条 接班20分钟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当班保安员负责。
第8条 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立即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不能在下班时才补记
录,以免遗漏或拖延交接班时间。
第9条 当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报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员
顶岗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在返回工作岗位后,需向主管报告。
第10条 部门经理、主管和有关管理人员到岗位巡查时,保安员要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
记录。
第11条 做好对老、弱、病、残、幼及孕妇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动询问这类客人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如果客人需要轮椅车,可与前厅部联系,
尽量满足客人要求。
(2)对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与其他岗位的保安员保持沟通,给
予相应的协助。
(3)主动帮助这类客人乘坐电梯和上、下楼梯,如需乘出租车离店,可安排其优先乘
车,并向其他排队候车的客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12条 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
况,要立即报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条 在岗位上要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
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监视,并报告监控中心协助监控和录像。当可疑人员离开本岗位监控范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继续跟进。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立即设法将其擒获。
第14条 对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录像,尽量依靠酗酒客
人的亲属或朋友协助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间或离店后,要及时检查客人行走的路线有无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要做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管家部员工到场清洁处理。
第15条 对在店内公共场所吵闹、嬉戏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时给予制止,确保酒
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16条 当值期间如果出现突发事件,酒店各门口的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控制好各
出入口,不能离岗。其他各内围岗的保安员要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第17条 接到监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有关岗位的保安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
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第18条 在岗位上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即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当面清点后将拾获的
物品交客房中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前厅经理。
第19条 礼貌规劝客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20条 外单位人员来酒店进行拍摄或采访活动,必须事先与酒店公关部或相关负责
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21条 如所在岗位有施工项目,要协助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护工作。
第22条 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对各部员工的纪律稽查工作。 第23条 当班期间要做好与各岗保安人员的情况沟通,认真完成安保部交办的各项工
作任务,对岗位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主管报告
第3章 员工安全守则
第24条 注意防火、防盗,如果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第25条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26条 如果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安保部或有关部门。 第27条 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
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28条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第29条 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本部门经理、安保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
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第30条 遇到意外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前厅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
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靠近危险区。
第 31条 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
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证酒店业务正常进行。
第4章 附则
第32条 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上报总经理审批,其修改时亦同。 第33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酒店安全制度
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并将安全工作情况与经济挂钩,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根据公司要求,确保年内公司安全目标全面完成,愿立如下责任状:
一、自觉遵守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
二、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工作有权拒绝,并可越级反映。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个人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人身及设备等不安全的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用具,并督促正确使用和定期试验。
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做到工作前检查作业现场,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工作结束后认真清理现场。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七、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负责人的分配和统一指挥。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积极参加改善安全措施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各种安全台帐记录。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九、凡能圆满完成安全目标的,奖励立状人肆佰元人民币。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人身重伤和考核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奖20%~100%。并按淮安供电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立状人:
消防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宾馆内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
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六)消防监控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所用的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操作技术;
(七)负责对宾馆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当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积极参加上级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宾馆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