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6.1场址环境条件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SL市辽西街长通公路南侧。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要求。场区周围无名胜古迹和风景区,也无特殊要求的保护区。
6.2环保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环境保护标准
地表水:执行国家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国家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制 单位:mg/m3 污 染 物 时 间 小时平均 日平均 二级标准 TSP 0.30 S02 0.50 0.15 N02 0.24 0.12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执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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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按照GB8978一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l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
6.3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6.3.1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废水以及山于施工人员进驻带来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含有COD、BOD:、SS、氨氮及油类。
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的尾气以及施工队伍进驻产生的生活废气。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碳氢化合物及NOx。施工现场氮氧化物的浓度可达到150ug/m’。
粉尘:来源包括建筑水泥、白灰、砂子等装卸、堆放的扬尘;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
噪声:区域内各建筑物建设过程中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建设阶段仟机械设备的动力噪声源产压级一般在75dB(A)以上(负载,距源10m处)。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6.3.2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生活污水。 2、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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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6.4.1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污水管网。
废气:通过对施工车辆进行严格检修及维护,严禁排放超标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对车流进行合理规划。
粉尘:水泥、沙打在运输与堆放时注意覆盖及密闭保存。避免在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对现场的弃土、石料及时洒水、防尘。
噪声:在晚十点后及早六点前不进行施工,过往车辆禁止鸣笛。 固体废弃物: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6.4.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6.4.2.1 污水治理
先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4.2.2 固体废弃物处理
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6.5 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中对污水、噪声等污染物均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项日建设过程中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环境治理措施与项目主体下程同时设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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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所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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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7.1 劳动安全卫生
7.1.1采用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噪声、电气安全等级标准 7.1.2主要隐患
本项目主要是防火隐患。可能由烟头、电气等造成的火灾隐患。 7.2安全措施
①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②一切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通知值班电工进行修理。 ③如发现用电设备有焦糊味冒火花时,应立即拉下电闸,通知值班电工检修。
7.3消防 7.3.1设计依据
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⑵《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⑶单位提供的场区平面图 7.3.2工程概述
各建筑物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7.3.3专业设计对消防要求的考虑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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