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速进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21]19号)和《平安评判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等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增进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进展,提高平安评判师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行业自律治理体系,确保平安评判行业健康有序进展,特制订《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是平安评判师从业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意继续教育是平安评判师的大体义务和记录从业的必要条件,平安评判师在记录从业的周期内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办理续期记录的大体要求。
二、中国平安生产协会依照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国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的组织治理,具体工作由中国平安生产协会平安评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组织治理的要紧工作: (一)编制、发布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工作打算; (二)组织编制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课程设
置、推荐优秀教材;
(三)组织实施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优秀教师的遴选,推荐优秀教师的选用,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
(四)组织实施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
(五)成立和运行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网络治理平台,记录平安评判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状况,确保严格治理和教育质量;
(六)向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四、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的要紧内容: (一)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 (二)平安评判师职业道德和诚信自律建设; (三)平安评判新方式、新技术; (四)评判对象的新工艺、新流程; (五)平安评判案例分析;
(六)与行业治理和平安评判机构、平安评判师开展业务活动实际需要相关的内容等。
五、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的要紧形式、学时及计算方式: 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以远程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各类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面授教育包括技术研讨、
体会交流等多种形式。
平安评判师每3年应参加累计很多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很多于16学时的面授教育和很多于32学时的远程网络教育。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式如下:
(一)参加面授教育,依如实际参加时刻计算; (二)参加远程网络教育,依照所学课程学时数计算; (三)承担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教学讲课的平安评判师,其继续教育学时数依如实际教学讲课时刻的2倍计算。
六、鼓舞具有条件和能力的社会组织、院校、科研机构、业内企业在中国平安生产协会的指导下参与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工作。
七、关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腕取得《平安评判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骗取学时记录的平安评判师,一经发觉,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并向社会发布。
八、本规那么由中国平安生产协会负责说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